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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主題的有用資訊很少,而且不是很清楚。 讓我們來分解一下。
1.郊區的別墅。
2.乙個女人。
3.兩個男人。 “乙個是女人的情人”。 “推銷員”。
4.時間是下午 1:30-2 點。
5.抽一兩口菸頭。
6.兩人都抽菸,香菸的牌子是一樣的。
不。。 接下來,讓我們開始梳理思路,順便說一句,誰是**。 在我看來,乙個推銷員怎麼可能去郊區做銷售呢?
這是乙個問題。 說到這裡,你可能會覺得情人是**吧? 第二,門口的菸頭是怎麼回事。
如果情人是**,你也應該在別墅裡找到很多菸頭。 不排除情人**為了緩解壓力,在門口抽了一兩口就扔掉了。
但我的回答是推銷員,說實話,推銷員去了郊區的一棟別墅,我覺得懷疑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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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推銷員。
關鍵點:1香菸只抽了一兩口。
2.推銷員是原始人,而情人是熟人。
原因:推銷員到顧客家,進門就粗魯地抽菸,還得把沒抽完的煙扔掉; 情人是熟人,沒有必要被這種微妙的束縛,他會抽根菸直接進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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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時間,怎麼會有業務員? 我也去郊區賣了。
他出現在那裡的事實只能表明他是乙個假推銷員。
只吸了一兩口煙,愛人的話看女主不用熄滅煙。
所以,我認為這是乙個推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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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貨員,她把香菸留在門口,解釋說她不認識店主,如果她的男朋友嘴裡叼著香菸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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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檢查一下菸頭上的DNA,那你為什麼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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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請注意,是郊區別墅,售貨員怎麼可能去,進不去就那麼容易了! 於是,在情人打聽完情況後進去之前,就抽了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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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論:一般休息時間是中午,也是回去的時間,相比之下,情人一般在晚上,時間去找推銷員。 抽菸,愛人不會在門口抽菸,說不定會吵架,但這是由於我對推銷員的偏愛,緊張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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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死者的情人!
理由:推銷員想賣東西就不抽菸,因為抽菸,別人說話會聞到,所以推銷員賣東西就不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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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推銷員!
理由:首先,殺人前就要把煙扔掉,想著殺人後,他們一般會選擇趕緊離開,不會在案發現場抽菸,就算抽菸,也不會只抽兩口煙,扔菸頭留下證據。
如樓上所述,售貨員想賣東西不抽菸,進門前就把正在抽的煙扔掉,情人因為關係可以直接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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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銷員,出於習慣,推銷員進門前一定會把香菸掐掉,情人因為熟悉,所以這些都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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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測是我妻子的舊情人。 因為下午1點30分到2點之間,妻子的丈夫應該還在上班,他應該明白,這段時間家裡除了妻子,沒有人,他去了別墅,不願意把妻子嫁給乙個比他有錢的男人,妻子的講話太生氣了,他變得心懷不軌, 並殺了妻子,為了不讓人懷疑,他急忙抽了兩根從推銷員那裡買來的香菸,把罪責歸咎於推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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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是情人少殺。 女人的門又滑又吵,猶豫了許久,最後點燃了一支煙,吸了兩口,下定決心直接去保險槓把信殺了埋,只有戀人知道的時間少了。 當時女人正在休息,當時售貨員不會上門賣東西,當時正值午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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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一定是情人,如果有道理的話,情人還是有疑心的,但是這個推銷員不一樣 第一,你說這個菸頭是一樣的,你應該推斷出為什麼這個菸頭是一樣的,是偶然的還是故意的,第二,這個推銷員的真實身份是和混淆的, 你確定這是推銷員嗎,你以前見過這個人嗎,或者你確定他是推銷員嗎?至於誰是**,僅憑這兩點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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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推銷員! 戀人見面抽菸,不抽兩口就趕緊扔掉! 只有陌生的推銷員剛接了兩口女人,就匆匆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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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是你說你殺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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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進行DNA鑑定,就可以知道是誰扔了菸頭,如果只是現有條件,分析就由情人來做,因為現場大門外的菸頭似乎是在告訴警察不要碾水桶的人來,不是數野土豆大喊人幹的, 而這個菸頭是這個情人扔的,這是情人自己的聰明表現,只是聰明被聰明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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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當業務員拜訪陌生顧客時,范和侯為了表示尊重,不會在顧客面前抽轎子,尤其是女顧客。 所以這支煙是情人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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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毒藥塗在刀片的側面,切開蘋果後,將有毒的一半蘋果交給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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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頭是用過的保險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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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久以前就見過這個,床底下有乙隻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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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出乙個頭,你沒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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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頭下有一雙驚恐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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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扇下的床墊下有兩個男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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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倆都不是短視的! 床頭有額外的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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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高手。 看到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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