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抵押貸款買房後,手頭只有一套抵押貸款合同是正常的,包括購房合同。
證明在銀行抵押,貸款完成後,必須在房管局撤銷後才能交給我。 最後處理土地證書。
-
通常,如果您手裡有原始的購房合同,則說明您房屋的房地產證書正在處理中。
如果已經出具了房產證,因為您是用貸款買房,開發商必須在土地局登記房產證,並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 而且手頭只有乙份抵押合同的副本。
-
一般來說,銀行不會接受你的房產證,房產證也是你自己拿到的。 你自己已經提到過,你還有其他權利證明,這是要交給銀行的,因為銀行會用這個證明借錢給你的家人。 申請貸款並獲得貸款合同並不意味著貸款已經結束。
如果你現在購買的是期房,開發商的大額房產證出來後,開發商會帶著自己的大額房產證和土地證到你所在城市所在的交易中心,為你每個戶戶申請乙份小房產證。 一般來說,開發商在申請大額房產證時,你的購房合同裡會有約定(如果沒有協議,那你就慘不忍睹了)。
如果是買二手房,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完成貸款合同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使用權轉讓手續,辦理完畢後會有收據。 交易中心會通知您何時可以來找他,以您的名義獲得地契。 當你去拿新的地契時,交易中心會給你地契和其他權利證明,但沒有地契。
由於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土地使用權的內容在房地產證書中顯示。
如果你現在買的是經濟適用房,那麼有一項規定是5年內不申請小額房產證,因為買這種房子的人一般都是下崗職工,屬於補貼。 所以你只能活下去。
仔細看看你陷入了什麼樣的情況,然後看看你是否應得的。
-
正常! 沒關係! 你手裡有抵押合同和購房合同,三份證書都在房地產辦公室。
-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分割的,應將共同財產的二分之一歸配偶所有,其餘部分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由繼承人按順序進行繼承”。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雖然房產證上沒有母親的名字,但只要在父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置房屋,一半的財產屬於母親的個人財產。
在分割父親的遺產之前,屬於母親的1/2應分配給母親。 剩下的1.5處房產屬於父親的遺產。 父親的遺產原則上由父親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平均分配和繼承。
-
就看實際出資比例,誰出資是誰的,如果你母親有出資證明和發票,轉賬等可以證明你母親有產權,當然,在夫妻同居期間,你父親參與還款, 而且你父親也有份,如果沒有遺囑,你爺爺奶奶也有繼承權。
-
是的,房子是他們結婚後買的,離婚是個人財產。
-
那你就得看看當時離婚協議的判決是什麼。
-
這要看出資的實際比例,出資誰是誰的,你母親有出資證明和發票,轉賬等可以證明你母親有產權,當然,在夫妻同居期間,你父親參與償還貸款, 然後還有乙份,如果沒有遺囑,你的爺爺奶奶也有繼承權。
-
1. 首先,看房產是否是父母結婚期間購買的? 如果不是,那麼婚前購買的財產就是個人財產,是個人財產,與個人出資的房地產總價成比例; 2. 要看父母離婚時離婚協議是否分割了財產? 以離婚協議為準; 3、如果離婚協議不涉及房產,是父母婚後買的,那麼先分割房產,再分割父親的份額,如果沒有協議,就將房產份額的一半分配給繼承人。
《繼承法》第10條規定了繼承順序:
第十條 繼承人的範圍和繼承順序。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你父親應該直接看誰是第一線的繼承人,沒有遺囑,適用的法定遺產在所有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
-
1、可以主張買房合同無效。 合同必須由交易方本人簽署,合同才能在交易雙方生效。 按照你說的,合同不應該由未婚夫自己簽字,所以你可以在此基礎上向法院提起確認訴訟,要求法院確認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後,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款項。 但這個時候,你的朋友要承擔合同疏忽的責任,開發商自己也有過錯,承擔審查鬆懈的責任。 雙方協商後,最好簽訂乙份新合同,以便雙方都能接受。
2、合同被認定無效後,只要維持法院判決,與開發商向房管局說明情況,與新合同重新簽訂新合同即可。
-
1、辦理交易手續,未婚夫本人必須同意將房產贈予她,並繳納交易稅(按估價)
2.通過一些書面形式或見證,證明這是嫁妝。 這筆錢是由女人支付的。 要求法院要求歸還財產。 存在一定的風險。
3.關鍵是要能夠正確地進行談判。
-
比較麻煩。 為什麼當時寫著他未婚夫的名字? 一般人不會那樣做。
如果要變更合同資訊,只能找到她的前男友,因為從你的問題來看,雖然房子的產權證還沒有做,但開發商正面臨房屋的交付,而且合同很可能已經拿到房管局備案了,所以即使合同變更了, 是更名,就像房產證的轉讓一樣,要交轉讓費和稅費,價效比不高。如果這是真的,除非你和開發商有關係,而且前提是合同還沒有向房管部門備案,否則沒有人會冒這樣的風險為你修改合同。 所以我建議你的朋友還是應該和她的前男友說清楚,並盡量得到他的合作,盡快更換房屋證明。
因為這本來就不是他的東西。 如果她的男朋友不同意,那麼她應該收集證據來證明這筆錢來自她的家人,並通過法律程式。 當然,這是最麻煩的程式,還是要得到她男朋友的配合,原因大家都明白,而且她的男朋友沒有確鑿的證據,所以根本不重要,只要是乙個通情達理的人,他一定會配合的。
-
除了起訴,還能做些什麼? 請諮詢律師以確定勝算。
你現在的問題是,房子是你老公和岳父一起買的,房產證也是在你老公名下,但房產證是你岳父保管的,你想在房證上加上你女兒的名字,但你岳父不肯拿出房證, 是嗎?我認為如此: >>>More
您好,請注意細節。
贈與首先要支付的費用: 1. 贈與公證費 2.交易費6元平方公尺。3、稅費按房產評估價值繳納1%-3%。 4、其他費用(如生產成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