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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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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乙個月內,可以寫乙份申請書,說明工傷情況,然後去當地勞動局直接申請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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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逾期(30日)未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依法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計算。 此期間是排除期。
工傷認定材料提交流程:
填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合同影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勞動關係成立證明。
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後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當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將所有需要補充、更正的材料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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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問題。 乙個可以做男人的男人,當你不侵犯別人的利益時,他不會讓你難堪。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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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對工傷勞動者造成的傷害不予賠償的,工傷勞動者可以及時收集勞動關係證據、工傷診斷治療證據、工傷事故事實證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決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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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廠未申報工傷,您或您的近親屬應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訴訟時效)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後,待工傷相對穩定時再評估工傷傷殘等級, 殘疾待遇將根據等級計算。單位不給或者少給的,判給勞動仲裁。
如果你舉報工傷,你可能無法提供勞動關係證明,但如果你有工資單、離職證等證明你在這個工廠工作的證據,你應該先去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係。 如果沒有物證,可以找兩個人寫證明,證明你什麼時候在這個工廠工作,在這個工廠做過什麼樣的工作,你受傷的時間等等,勞動仲裁也會受理。 (一)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業病診斷或評估日期。
2)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職工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2)受傷工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三)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含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用人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個人申報不需要);
5)醫療機構出具的工傷後診斷證明、初診病歷、住院病歷,屬於職業病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或鑑定。
6)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
1.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傷害死亡,或者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和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調查報告;
2.因執行工作工作受到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證明、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外受到傷害的,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明; 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請求認定因公死亡,並向人民法院報送死亡宣告結論;
4.**機動車事故造成的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認定書或相關處理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如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請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死亡證明;
6.在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如應急救援、救災等,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依規提交事發地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三。 勞動局有統一的**申請表,屆時可以自行填寫。
相信自己的感受,勇敢一點,勇敢地對自己,喜歡就不要放棄,錯過了就得不到,所以,不要因為一時的心情而放棄自己在乎的人,既然彼此相愛就要在一起!! 一起快樂。 不如主動問他,相信他也在等你,祝你幸福,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