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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簽合同,沒有出勤證明,我建議你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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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專線**為12333,前面要加各地區的區號。
1. 如果工人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職工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某些地區的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 如果是針對個人的,則不被視為僱傭關係。 當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個別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業主是賣房子還是其他什麼都沒關係,這主要取決於租賃合同中的規定。 一般來說,這些都算是違約,租同檔次的房子根本不是這裡的重點,關鍵是租客不同意這樣的待遇。
對方竟然敢偽造房產證,他吃了豹子的膽。 這被稱為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你可以讓他進監獄。 你先報警,然後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把錢還給你,賠償你的損失。 >>>More
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未支付價款的違約責任:一方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報酬。 >>>More
原房主在買賣房屋過程中拒絕搬出戶籍的,不影響新房主重新入戶。 根據戶籍管理的基本原則,原則上乙個房屋只能設立乙個戶口,但一戶可以有多個成員。 如果原戶主拒絕搬出戶籍,嚴重影響新戶主的戶籍工作,目前可行的操作方法如下: >>>More
首先確定是定金還是定金不一樣,如果是定金,那麼會退還給您,業主應向您支付200%的違約金,中介公司應全額支付您的中介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