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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企業來說,工人始終是乙個弱勢群體,這種情況在大多數企業中都存在。 其實查一下也沒用,公司可以調整員工的工資結構,把你的基本工資調整到只高於最低工資標準,那麼另一部分可以說是加班費。
當然,如果真的是這樣,這確實是違法的,可以先收集證據,包括:工作時間規定; 打卡和打卡記錄; 假期通知記錄; 認證等等。 對仲裁委員會來說,基本可以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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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公司會直接離開你,會讓你筋疲力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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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給公司加班,你會放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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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一)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補足差額; (二)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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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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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談判。 一般來說,如果用人單位不願意支付,談判就無法取得成果。
2. 調解。 有權調解的部門包括本單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產業區調解機構等。 雖然去年的司法解釋規定調解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但與談判一樣,如果用人單位不願意支付,調解就不能有效。
3. 投訴。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報告,由勞動監察部門處理。 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有關事實的基礎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案件的期限一般不超過60日,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30日。 4、勞動仲裁與訴訟。 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結束審理。
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按照民事訴訟程式實行兩審終審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百分之十五十的工資和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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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森的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應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仿工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橋梁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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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加班費;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勞動關係終止後一年內,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同意支付散費函的,應當重新計算仲裁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職工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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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森的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應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仿工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橋梁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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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公司不支付加班費,則先。
1、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提起訴訟。 第。
2. 勞動者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第。
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
4、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模仿、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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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迫加班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以下方法:
1.了解公司規定:首先了解公司的加班政策,包括加班時間、加班費、補休等規定,這樣在被迫加班時可以有效保障自己的權益。
2.與上級溝通:如果你被迫加班,你可以與你的上級溝通,說明你的情況和原因,並嘗試談判以獲得合理的解決方案。
3.尋求幫助:如果與上級溝通失敗,可以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或工會尋求幫助,並要求他們干預解決問題。
4.維護您的權益:如果公司不合理地強迫加班,您可以考慮保護您的權益,例如拒絕加班、要求公平的加班費或補償性休假等。
5.尋求法律手段:如果公司違反法律並強迫加班,可以考慮向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尋求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總之,當你被迫加班時,需要保持冷靜,了解自己的權益和公司規章制度,通過溝通、談判、維權等方式解決問題,同時還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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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常出現這種情況,只能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 用人單位可以拒絕安排加班嗎?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 >>>More
用人單位安排雇員週末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More
暴力就業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對工人造成損害,他應承擔賠償責任: >>>More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應到市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監察大隊受理,留下投訴人的相關資料,再聯絡被投訴公司調查了解,如果情況屬實, 勞動監察大隊會出面調解,要求被投訴公司限期改正其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如公司拒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對該單位進行處罰。拖欠工資是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的常見問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