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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擅自改變地下車庫的用途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2條。
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所有權由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所有者擁有。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屬設施的所有權歸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所有,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在城市住宅小區,居民正常生活所需的停車位不能低於10%,10%的停車位是房屋居住功能正常表現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10%的停車位是為停車而產生的; 從效益利用範圍來看,它是社群的所有者。 因此,產權屬於社群的所有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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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違法,要看改變用途是否得到各相關部門的批准。 例如,如果將地下車庫改建為購物中心,如果已經從規劃、交通、環保、消防等部門獲得了合法的變更手續,那麼它就是合法的。 毋庸置疑,未經許可更改它肯定是不合法的。
至於獲得幾個部門的具體程式,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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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擅自改變地下車庫用途是違法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車庫應首先滿足車主停車位的需要,用於放置汽車。 未經許可擅自改裝車庫是違法的,一般會被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施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城鄉規劃部門責令停工; 仍能採取糾正措施消除對計畫實施的影響的,應當限期改正,並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不能採取糾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並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在建築區劃內,機動車位、擬停放車輛的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贈與、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的車位,由業主共同擁有的停放車輛,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在建築物分區內,規劃停放汽車的車位和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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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在建築分割槽中,規劃停放汽車的停車位和車庫的所有權應由雙方通過**、贈與或租賃的方式約定。
《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規劃區域內,未取得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施工,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工; 對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應當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影響城市規劃仍能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改變車庫的用途違反了哪些法律。
車庫用途的變更涉及《物權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市規劃法》
綏鎮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在建築區劃內,規劃停放汽車的車位和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在建築分割槽中,規劃停放汽車的停車位和車庫的所有權應由雙方通過**、贈與或租賃的方式約定。
《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規劃區域內,未取得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施工,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行政部門責令停工, 對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應當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影響城市規劃仍能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商場物業停車場改為商鋪出租,出租自用,是否違法?
如果是沒有產權的車庫,就不能辦理換店手續,而有產權的車庫,業主範勝可以笑著拿著車庫產權證申請營業執照,可以申請營業執照作為車灶鋪使用。
所有權是所有所有者的財產。
您好,可以先找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了,正在考慮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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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地下停車位改造成倉庫是違法的。 車庫是房管局在批准房屋建設時經過審查的特定用途場所,未經上級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改變其用途,因此將車庫改建為住宅或倉庫是違法的。
同時,車庫改建為住宅的合法性主要取決於車庫的產權,車庫所有人擁有車庫的獨立產權且不違反土地性質並不違法。 如果該物業未經許可將車庫改建為住宅物業,則屬違法; 對於公共車庫或公共場所的車庫,將其改造成住宅也是違法的。 如果私人車庫位於農村宅基地上,那麼將這個私人車庫改造成住宅確實是合法的。
因為私人車庫建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本來就是住宅,但是車庫建在住宅的土地上,所以論點是,在這種情況下,車庫可以改建為住宅,這種行為並不違法。 如果私人車庫位於農村宅基地上,那麼將這個私人車庫改造成住宅確實是合法的。 因為私人車庫建在宅基地上,而宅基地本來就是住宅,但是在住宅的土地上建了車庫,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車庫可以改建為住宅,這並不違法。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造的公共建築、公共設施不得改用。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公共設施用途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通知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公共設施用途的,應當報業主大會討論批准,業主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城市地下工程由開發利用的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進行推移拆除管理,並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地下工程應當本著“誰投資、誰擁有、誰受益、誰維護”的原則,允許建設單位投資開發建設地下工程,供自營或者依法轉讓、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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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業主違反物業管理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章,實施妨礙物業管理服務和管理的行為,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要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制止侵權、清除阻礙等相應民事責任的,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擅自改造地下室絕對是違法違規的,同時構成對其他業主的侵犯,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物業承租人、借款人或者其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及法律、法規、管理規章的物業服務糾紛,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業主的規定辦理。
在某些情況下,室外基站很難穿透地面並將訊號傳輸到地下停車場和電梯,因此不會造成訊號,而不是手機問題。 這應該是運營商要改進,要向自己的運營商抱怨,這樣他們才能提高訊號覆蓋率。 >>>More
不。 因為這對停車位的管理非常不利。 如果你的車位被出租了,租戶的車被開進來並放在別人的車位上,管理層很難區分它們。
地下車庫是現在很多人經常去的地方,也有人說,進入地下車庫,總會有一種壓抑的感覺。 因為地下車庫沒有任何窗戶,整體看起來也是黑色的,所以也會讓人感到非常鬱悶。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不喜歡黑夜和黑暗的地方也是很常見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