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的基本程式是公安機關受理、立案、偵查、起訴、審判。
首先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立案,然後組織民警調查。
其次案件偵查階段是公安機關取證的階段。 偵查期間,公安機關會訊問犯罪嫌疑人,檢查事發現場,收集證據。 收集證據後,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將對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進行審判。
最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能和職權是依法立案、偵查、預審; 決定和執行強制措施; 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立案,已經追究的案件撤銷; 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對沒有適當刑罰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剩餘刑期在移送執行前三個月以下的,代為執行; 拘留、剝奪政治權利和驅逐出境。
資料副檔名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違反刑法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立案偵查、審判,並給予刑事處分(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
刑事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 公訴案件,是指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自訴,是指刑事訴訟要求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案件。 自訴案件具體程式: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後,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決,最後將被害人移送執法機關。
公訴案件的具體程式: 偵查立案:偵查機關受理舉報人或者原告的舉報,或者偵查機關自己發現的犯罪線索,立案調查。
移送審查起訴:偵查機關在偵查結束時,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提出書面起訴,並附上案件的全部證據。
提起公訴:檢察院在審查調查當局提交起訴的案件後,應對其認為證據充分的案件提起公訴。 證據不足的,應當退回補充偵查。
庭審:人民法院受理檢察院提起的案件,組織當事人對證據進行辯論、辯論,聽取被告人的陳述,根據案件證據作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 執行:
刑事定罪判決書應當在判決生效後移送執行機關執行。 執法機構包括監獄、看守所、社群、司法機關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的,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6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可信、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依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
對於刑事案件,首先當然是先抓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傳喚或不聽話的拘留傳喚,一般是12小時,但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到24小時,但最長的不能超過24小時,然後24小時內, 必須有乙個結果。
如果覺得這個人有犯罪情節,可以報檢察院批准逮捕,當然可以先拘留他,刑事拘留一般為3天,也就是說,3日內必須報檢察院批准逮捕,但對於重大案件,如流浪、 屢犯、團夥犯罪的,這種拘留期限可以延長1至4天,但需要得到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
逮捕後為偵查,偵查期一般為2個月,一般案件可延長乙個月,即三個月,但需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在期限屆滿前7日送同級人民檢察院轉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 對重大疑難案件,可以延長兩次,每次兩個月,即最多七個月,同樣需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但送同級人民檢察院轉送省, 自治區、同級人民檢察院期限屆滿前7日屆滿 市人民檢察院以上是一般調查,也是技術調查,這是三個月,經都市圈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次數不限,但每次不超過三個月。
最後是財產的凍結期,一般情況下,存款、匯款等資產的凍結期為半年,當然到期可以續期,債權、**等的凍結期為兩年,也可以續期,每次續期不超過2年。
對於刑事案件來說,涉及到人身自由等問題,所以要求比較嚴格,所以對每個環節的日期都有明確的限制,而且增加的審批手續很嚴格,有些程式要經過檢察院的監督,所以嚴謹性要強很多。
-
(一)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
2、證據確鑿、充分,依法進行逮捕。
3、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將案件過程的詳細情況錄入檔案。
(四)公安機關將案件報送人民檢察院。
5.檢察院對案件進行核對審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確認。 完成整個案例。
6.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法院依法裁定。
8.服從判決的,可以有期徒刑,被判處死刑的,需要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執行。
9、不服從判決的,可以向省高院申訴。 第二次判決後,為終審判決,不能再上訴。
-
打架造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的,公安機關報案後,應當立案偵查,偵查完畢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整個法律程式大約需要五個月的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打架鬥毆、因民事糾紛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停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沒有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如下:
1. 在偵查階段,被拘留者一般被拘留14天,但最長可達37天;
二、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起訴之日起乙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情節複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
三、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乙個月內宣布判決,不得超過乙個半月。
《刑事訴訟法》第91條。
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特殊情況下,提交審查批准請求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天。
對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集體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提出審查批准請求的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准予逮捕的請求之日起七日以內作出准予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最新資訊請慎重參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偵查:公安機關可以對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 對被拘留者的訊問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進行;
2.審查起訴時,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審查案件時訊問犯罪嫌疑人;
(三)人民法院對已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決定審理案件,如果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並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主要證據副本或者**。
刑事案件的處罰責任有哪些型別?
刑事案件的處罰責任分為六種:
1.控制,控制是刑法規定的一種相對限制人身自由的懲罰,是處罰中最輕的一種。 人民法院對較輕的犯罪作出判決的,由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居住地執行。 刑期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多次犯罪最高刑期不超過3年;
2.拘役是法院依照刑法的規定,對情節和危害後果較輕的人作出的刑事判決,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通常是在短期拘留所。 期限在1個月以上6個月之間,多次犯罪的最高刑期不超過1年;
3.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多項罪行的最高刑罰不得超過25年。 司法機關在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執行;
4.無期徒刑,對犯罪較重的人處無期徒刑。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或者立功的,可以判處減刑後最低刑期13年。 玲明司法機關在監獄或者其他勞動教養場所執行;
五、對情節特別嚴重,依法判處死刑,但不需要立即執行的罪犯,應當宣布緩期執行死刑二年,緩刑二年。 在緩期執行死刑期間,被緩刑二年的人故意再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表現良好,沒有故意犯罪的,二年刑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的,在二年刑期滿後減為二五年有期徒刑;
6.死刑是對罪行剝奪生命的死刑,這些罪行是如此令人髮指,以至於不殺死他們不足以引起人民的憤怒。 一般採用注射、電擊、射擊等方式,家屬可收屍。 死刑的執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
-
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偵查機關偵查階段、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一般稱為一審階段)。
刑事案件的程式是怎樣的?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偵查機關偵查階段、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一般稱為一審階段)。
刑事案件由偵查機關首先調查案情,公安機關主要進行調查。 偵查機關可以對現行犯罪分子、重大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並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訊問。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偵查機關訊問或者自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
偵查機關經調查認為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提出申訴書,一併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可信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訴。 在公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權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人民法院對已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目錄、證人名單、主要證據副本或者**的,應當決定審理。 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私隱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對第一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公開進行。
-
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如下:(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二)公安機關可以對現行犯罪分子、重大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 (三)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提交相應證據; 4、法院根據證據作出相應判決,判決後將犯人移交有關部門執行。 檢控審查: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可信、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照審判管轄的規定作出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176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可信、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依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連同磨料和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要刑罰、補充刑、是否適用緩刑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移送認罪認罰書等材料。
刑事案件的95天拘留仍然符合法定拘留期限。 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具體包括刑事羈押和公安機關批准逮捕偵查的期限、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期限、人民法院審理和判決的期限。 具體規定如下: >>>More
你好:1概念: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違法、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式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行政糾紛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違反刑法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立案偵查、審判,並給予刑事處分(如罰款、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2. >>>More
“辨認”是指偵查人員在必要時,允許被害人、證人、犯罪嫌疑人辨認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檔案、場所或者犯罪嫌疑人,以查明案件事實的調查行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