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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在哪個城市?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房子是婚前以你的名義購買的,每月的房款是以你的名義還的,那麼根據婚姻法第二司法解釋和司法判例,房子應該屬於你婚前的財產。
男方的供款可以算是你的個人債務,你只需要在婚後償還他的首付和一半的共同還款。
如果你已經多次談論離婚,你的婚姻就處於破裂的邊緣。 目前,你沒有孩子,這是乙個比較有利的方面,如果你保持它並有孩子,離婚會涉及更多的問題。
對於80後這一代人的婚姻來說,感情是乙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父母和朋友的意見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畢竟自己的生活需要自己面對,沒有人可以取代你。
無論您是否決定離婚,都建議您諮詢當地律師。 如果關係消失了,就不應該再有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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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前做過,現在丟了,可以去民政部門補補或者出具證明,如果一直沒有,就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只要在同居期間通過協商分割財產即可, 孩子的監護權可以明確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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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和解。 當然,沒有必要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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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結婚證,還能做什麼,咱們就按照事實婚姻來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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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雙方離婚時沒有結婚證的,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果結婚證遺失,雙方需要向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結婚證。 離婚手續只有在民政部門補發結婚證後才能辦理。
結婚證是離婚的必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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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法律,如果結婚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舉行的,沒有取得結婚證,則構成事實婚姻,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袁佑在1994年2月1日之後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同居,那就是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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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2月1日鬧事之前,雙方同居至今,公尺拉是事實婚姻,即使沒有拿到證照,也是夫妻。 他們倆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 1994年2月1日以後,如果沒有證明,他們就不是夫妻。
如果兩人不能相處,法院會將其視為解除同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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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就沒有滋擾的婚姻關係,同時又不受法律保護,來去自如,誰來撫養孩子,這兩個人就協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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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是馬賽家事律師事務所男律師對《離婚時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的回應 “法律問題都有詳細的解答,**解釋說,如果離婚時沒有結婚證,首先吵鬧的模特要區分自己是沒有拿到結婚證還是拿到結婚證,因為外界因素找不到結婚證,這兩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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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婚姻法》規定登記結婚,以夫妻名義同居的男女依照《婚姻法》規定提起離婚訴訟的,將分兩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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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婚姻關係就不存在,沒有婚姻就沒有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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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結婚是在1994年2月1日前舉行,沒有取得結婚證的,則構成事實婚姻,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1994年2月1日以後沒有結婚證的同居,就是同居關係,可以直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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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是不是事實婚姻,92年以前在一起的屬於事實婚姻,之後沒有結婚的屬於同居關係,有孩子的人需要通過訴訟解除關係,並規定孩子的監護權, 並且必須起訴訴訟,除了法院之外,沒有其他地方可以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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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將根據國家巨集觀腳跟腳跟國家和國家進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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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先做,壞的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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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什麼叫結婚,既然沒結婚,怎麼能談離婚呢。
首先,你的婚姻是一件值得慶祝的喜事,我祝賀你; 其次,你的父母也是他的岳父岳母,你作為晚輩贍養長輩是很自然的; 第三,因為你雖然現在是事實婚姻,但如果你沒有拿到結婚證,你就得不到法律保護,所以很大程度上,你不會得到和合法婚姻一樣的待遇,不管怎麼說,幸福都是自己爭取的,既然戀愛了,為什麼不拿到結婚證(真正意義上的婚姻), 如果雙方都是你我都願意,我建議你還是去註冊好點,不然對你太不公平了,為了以後過上更好的生活,你要好好想想,姐姐,婚姻是一輩子幸福的,如果沒有保障,那麼你得到的幸福也會被抹去...... 它很珍貴。
沒有結婚證就拿不到戶口。
頭暈。。 在當今社會,除非是好親戚,否則談戀愛是沒有用的。 你還說什麼? 知道要問什麼嗎? 是錢!! >>>More
1、如果當初沒有登記結婚,不算夫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都有權與他人結婚; 2.你有權嫁給別人,這是合法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