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補償公司的裁員 如何補償公司的裁員?

發布 社會 2024-07-1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1、公司合法裁員:用人單位合法裁員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支付遣散費。 遣散費基於:

    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2、公司非法裁員:單位非法裁員的,屬於單位單方面非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即補償金)。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工人的月工資比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平均月工資高出三倍的,則應按雇員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向他支付遣散費標準, 最長遣散期限不得超過12年。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沒有書面合同?

    這很難做到。

    《合同法》還規定,當事人可以口頭訂立合同(口頭合同有效),但一方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口頭合同的存在和口頭合同的真實性,否則將承擔敗訴的法律責任。

    如果你不能證明你的口頭合同的有效性,那麼老闆可以不給你一分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損失多少就損失多少,不要指望任何雙倍或三倍。 我甚至沒有合同,同志。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損失什麼工資,等你走了就算了。 你覺得老闆這麼厲害,還是應該試試。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公司裁員的補償標準是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就向員工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搜查不足六個月之前,應向工人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公司無償裁員解決方案:

    1.談判和解。 雇員和雇主可以就裁員補償進行談判;

    2. 仲裁解決。 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訴訟解決。 用人單位不履行仲裁結果或者勞動者對仲裁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爭議。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用人單位每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公司不休年假就裁員的,公司應向員工支付應休年假天數的300%的員工日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員工帶薪年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 用人單位應確保雇員有權享受年假。 雇員在年假期間有權獲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

    第三條 員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享受5天年假; 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可享受10天年假; 休假滿 20 年的人將休 15 年假天數。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在年假中。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結合職工的意願,統籌安排職業聯盟國家年假。 年假可以在一年內集中安排,也可以分階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需為員工安排跨年年假的,可跨一年安排。

    如雇主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雇員休年假,經雇員本人同意,不得安排雇員休年假。 對於勞動者應休的年假天數,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資和報酬。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最新資訊請慎重參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公司裁員補償:

    1、按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4.如果工人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的最長年限不超過12年;

    5、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雇單位的,按上述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延期續簽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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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7-13

您好,在幾種情況下,您可以以可控的方式坐著。 >>>More

10個回答2024-07-13

應該有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雇職工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More

10個回答2024-07-13

1、單位未提前乙個月通知就解雇員工的,用人單位需向員工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未通知的補償。 >>>More

4個回答2024-07-13

1、無過錯解雇,需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或支付乙個月工資; >>>More

5個回答2024-07-13

當然,補償是需要的。

根據現行《勞動法》第47條的規定,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