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想裁員增效,不事先通知,薪酬標準是什麼 是2n 1嗎?

發布 社會 2024-04-10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單位未提前乙個月通知就解雇員工的,用人單位需向員工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未通知的補償。

    2、單位裁員補償金為每年乙個月工資,共n+1。

    3.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退20人以上或者少於20人但佔企業員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減少人員數量:

    (一)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中出現嚴重困難的;

    3)企業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變更勞動合同後;

    (四)因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單位簽訂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與單位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3)家庭中沒有其他就業人員,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撫養。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員,六個月內重新錄用的,應當通知被裁撤人員,並優先處理同等條件下被裁撤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至少拖欠兩個月的工資,有勞動法,如果你不簽合同,那就很煩人了,你一分錢都給不了你,但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他們還是會給你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公司裁員是每年支付員工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可以在法律合夥人、法律網找到律師,了解更多關於哈的詳細宣告。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公司裁員,應給予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取決於公司的經濟實力。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n 是指您在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

    1 表示如果您沒有提前 30 天收到通知,您將獲得額外乙個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提前 30 天通知,則不會有 1,這意味著本月的工資不會有任何補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公司裁員的補償是什麼? 如果公司提前乙個月發出書面裁員通知,是否還有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當然有,因為只要他通知你要裁員,那麼啊,也就是說,如果你的有效合同還在,他就會陪你拿到相應的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在裁員的情況下,補償的意義肯定會在裁員前給四份書面通知,他一定會在這個月補償你的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法博士的法律顧問會為您解答:

    未簽名僱傭合同和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終止僱傭合同在 2n+1 的情況下。

    2、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的遣散費。

    情形有: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提前終止事實勞動關係的;

    (四)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不擇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強迫勞動,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加班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向工人支付工資;

    7)因疾病或非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8)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用人單位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訂立時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經協商能夠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期間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的;

    11)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解除時,當地政府有特殊規定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總結。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企業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給予當事人n+1待遇補償。

    一般情況下,企業提前30天發出裁員通知時,應按N+1給予補償,即每月乙個月的工資,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希望以上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您認為可以,請關注並豎起大拇指。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公司提前 30 天發出裁員通知,薪酬為 n+1 或僅 n(無 +1)等待通知。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企業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應給予相關維紅人n+1待遇補償。 一般情況下,公司提前30天通知裁員時,應按N+1方式給予補償,即每月補償乙個月的工資,即最長月數不超過12個月。

    公司合同簽訂三年,但只有一年,在這種情況下,n係數是1還是3?

    您好,關於n係數的確定,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服務協議等檔案來確定,如果合同有明確的規定,那麼按照規定的吵鬧來確定n係數,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的約定,那麼實際付款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一般來說,n 因子應遵循 3。 因為n因子是用來評估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的,所以n因子代表的是合同的總期限,而不是合同正式啟動的時間長短。

    因此,即使它只上線了一年,n 因子也應該遵循 3。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賠償率如下:

    因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費應根據在雇主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率支付給工人。 國家不敗半年以上,一年不敗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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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補償是需要的。

根據現行《勞動法》第47條的規定,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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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單位瀕臨破產、停業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並在下崗前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10個回答2024-04-10

應該有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雇職工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