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在離婚後不同意孩子的姓氏,他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03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果離婚後想給孩子改姓,但男方不同意,雙方可以協商,然後拿出一些書面材料。 如果您的孩子超過 10 歲,您還必須徵求您孩子的意見。 如果孩子年滿 18 歲,則必須先徵得孩子的同意才能進行修改。

    同時,您還必須攜帶戶口簿等檔案到戶籍所在地辦理,並且必須經過雙方簽字並更改姓氏和姓名。 要知道,其實一方無權變更孩子的姓氏和姓名,戶籍機關也不會辦理此類手續。 <>

    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姓名,另一方強行辦理,則由戶籍局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實很多夫妻離婚後,最直接的辦法就是給孩子改名,然後在改名的過程中會有很多糾紛。 要知道,父母改名,只是為了讓孩子從本質上甚至根源上斷絕與對方的一些關係,但就算改名,也很難改變一些關係,畢竟孩子在一起。

    名字只是乙個頭銜,即使父母雙方都離婚了,也不能割捨自己的血緣關係。 同時,就像父母雙方離婚一樣,這種事情也不一定非要執著於給孩子改名,否則會給孩子的心靈留下一定的創傷。 孩子們會想知道為什麼他們的父母離婚了,他們不得不改名這麼久。

    所以有些家長基本上可以理解孩子的意願,畢竟名字只是乙個頭銜。 <>

    如果更名對您沒有太大影響,並且您沒有徵得對方的同意,那麼您不需要更改。 所以也可以看出,其實為了減少麻煩,很多事情解決起來都挺方便的,所以大家可以保持理性的狀態去看改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民法典》一般責任科和家庭婚姻科的規定,自然人依法享有姓氏權,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可以隨父姓、母姓。 因此,如果夫妻離婚後孩子的姓氏改為母親的姓氏,這也是離婚方(父親或母親)的權利。 只要選擇的姓氏不違反公序良俗,不損害公共利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離婚婦女可以將婚生子女的姓氏改為自己的姓氏。

    但是,不允許將孩子的姓氏更改為繼父的姓氏。

    如果有監護權的婦女未經男子同意而更改婚生子女的姓名,儘管該行為不當,但不受法律限制。 但是,建議在與孩子的親生父親協商並簽署書面同意書後更改孩子的名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名譽權、私隱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姓名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頭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私隱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一百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被選中的人的姓氏,因為他或她是由作為法定支援人的法人以外的人支援;

    (三)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的。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受制於其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一)(法世2020年第22號)。

    第五十九條 父母不得以子女改姓為由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 因父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繼父姓氏而發生糾紛的,應當責令原姓。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那麼這件事就應該通過法律來解決,因為現在離婚了,孩子可以改姓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這個規定顯然對女方不利,因為孩子大多是隨父姓出生的,離婚後監護權屬於女方,孩子不懂事,女方再婚後既不遵從母親的本性,也不遵父的姓,難道她上學時不會受到歧視和嘲笑嗎?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果男方不同意,那麼孩子改變性別基本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想改姓,也只能等到孩子年滿18歲後再改姓。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個時候,你可以通過法律起訴,也可以和男人溝通,不要想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

    離婚後,一方不能隨意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要更改孩子的名字,首先需要與孩子的親生父親協商,需要對方的書面同意來證明證據。 具體來說,如果孩子年滿 18 歲,還需要孩子的同意。 其次,您還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子女戶口簿、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

    雙方必須簽字,然後才能更改孩子的姓名。 否則,一方無權更改孩子的姓名。 離婚雙方未協商或者協商未達成協議,一方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

    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宜而變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應當恢復子女原名。 總之,離婚後,一方想要改變孩子的名字,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的姓名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年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父親不同意孩子在離婚後改姓,那麼孩子就不能改姓。 法律規定,孩子的父母離婚後,父母任何一方都無權未經許可更改孩子的姓名。 母親擅自更改子女姓氏發生糾紛的,應責令子女恢復原姓。

    同時,法律還規定,子女的父親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絕支付子女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由父親直接撫養還是由母親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然有權利和義務撫養孩子,教導他們墮胎,並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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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03

離婚後,孩子可以修改,有兩種情況,一是孩子是未成年人,那麼需要南方的同意和配合; 其次,如果孩子是成年人,他或她可以決定改變他的姓氏。

8個回答2024-07-03

國家規定,孩子離婚後有權更改孩子的姓氏,但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才能進行,任何一方都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More

14個回答2024-07-03

女方離婚後對子女的無知,確實不符合法律。 但是,如果孩子不是一起出生的,那麼女人確實有這個權利。 但如果孩子是女人所生的,那麼女人無視也是違法的。 >>>More

33個回答2024-07-03

《民法典》第1086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More

29個回答2024-07-03

其實對於現在的大多數夫妻來說,離婚的時候,他們面臨的乙個麻煩問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方式,所以這個時候他們會因為一些事情而產生矛盾,所以有些人會有這樣的疑惑,那就是夫妻離婚後, 房子是男人的,還是監護權也屬於男人?那麼孩子有居留權嗎? 對於一些問題,在我個人看來,當然是有的,而且男人也有撫養孩子的義務,讓我們多了解一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