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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可以修改,有兩種情況,一是孩子是未成年人,那麼需要南方的同意和配合; 其次,如果孩子是成年人,他或她可以決定改變他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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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離婚後可以改姓,但應由父母雙方同意並徵得另一方同意。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16條的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孩子出生後,名字一般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因此孩子名字的更改也應由父母雙方同意。
父母離婚時,父母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更改子女姓名。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子女姓氏變更問題的批復》(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離婚雙方未協商或者協商協議,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一方當事人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應當恢復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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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改姓氏,但最好徵得對方的同意。 《婚姻法》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 一般來說,孩子出生後,名字是由父母雙方共同商定的,所以孩子名字的變更也要由父母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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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姓氏的變更必須得到夫妻雙方的同意,否則行政部分將不予受理。 所以,乙個任性的女性朋友,獨自撫養孩子,是不能讓孩子隨自己的姓的,除非孩子生來就隨自己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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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要改孩子姓,必須徵得前妻(丈夫)的同意,否則即使改了,對方也可以申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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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子女離婚後可以改姓。 孩子出生後,孩子的名字是由父母雙方共同同意確定的,因此孩子名字的更改也應由父母雙方同意。
離婚雙方未協商或者協商協議,一方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00條 肢體液 010 纖維飢餓帶 5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父姓、母姓外,還可以選擇姓氏:
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被選中的人的姓氏,因為他或她是由作為法定支援人的法人以外的人支援;
(三)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的。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循魯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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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孩子離婚悔改後可以改姓嗎? 孩子可以隨父親或母親的姓氏。
一般來說,孩子出生後,孩子的名字是由父母雙方共同商定的,所以孩子名字的變更也要由父母雙方同意。 當父母離婚時,父母雙方都無權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
離婚雙方未協商或者協商協議,一方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受理; 一方當事人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名,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公安機關應當恢復原名。
因此,如果孩子在離婚後更改姓氏,未經對方同意,撫養孩子的父母無權單獨更改,即使更改,另一方也有權起訴更改,屆時必須更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選擇父母姓以外的姓氏:
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被選中的人的姓氏,因為他或她是由作為法定支援人的法人以外的人支援;
(三)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的。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受制於其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
孩子的年齡以及目前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人對監護權的所有權有更大的影響。 具體而言:(1)兩歲以下兒童的監護權一般歸母親所有; (2)對於2歲至8歲兒童的監護權,法院主要參考平時誰比較照顧孩子,目前與哪一方同住,然後是雙方的經濟狀況,最後是雙方的學歷、戶籍等因素做出綜合判斷; (3) 八歲以上兒童的撫養權主要取決於兒童的意見,法院通常會判給兒童表示願意與之生活在一起的撫養權。 >>>More
法官通常每月判處兩到四次探視。 在雙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就子女的探視權問題達成一致,並可以約定具體的探視時間、探視次數和探視方式。 但是,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法官通常會徵求雙方的意見,如果雙方都同意,那麼一般會按照約定的探視次數進行,如果雙方無法協商,法官一般會判給每月兩到四次探視。
1.盡可能多地帶孩子。
對於孩子來說,如果不養不見面,自然不會親親媽媽,因此,如果離婚了,如果有能力帶走他們,就必須帶走孩子,而孩子不在身邊,什麼都不確定。 >>>More
法律分析:1、兩歲以下兒童原則上與女方同住。 但是,如果雙方達成協議,並且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他們也可以與該男子一起生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