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公司沒有支付我的保險

發布 社會 2024-07-18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1、持身份證到當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查詢。

    2.您可以要求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工人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區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則應按雇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3.您可以舉報公司。

    《社會保險費徵收繳納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登記、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您所在地區的社會保險機構,憑您的身份證。

    如果不支付,可以與單位協商或提起勞動仲裁。 這是單位的法律義務,按理說你應該有正當理由!!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地方稅務局。 如果您不必支付保險,請向北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查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屬於違法行為,未按規定繳納或不繳納均屬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有這種情況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補足社會保險,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入職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雇員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應當核准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就是這麼簡單

    如果您已經工作了 3 個月以上,您將被視為全職員工。 工資是如何支付的?

    如果是在打孔卡上,你去銀行開證,就可以去仲裁了。

    有兩個結果可供您起訴。

    1、公司承認與你簽訂合同,你是正式員工,可以要求雙倍補償(按工資計算),一年內沒有保險

    2、公司不承認和你簽合同,你已經正式員工一年了,不簽合同,你除了加倍賠償外,還會違反勞動法,然後勞動局會被罰款4倍。

    最主要的是收集證據證明你是工作時間,最好有工資卡,工資單也沒問題。

    你可以找人作證(比如你不想做的人),如果你贏了官司,你可以作證反對他。

    還有乙個技巧:你可以匿名向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讓他們去你的公司檢查,提前準備證據,然後你就可以處理這件事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直接致電**到社保局投訴。 告訴公司的行為。

    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檢查大隊報告,或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公司為您繳納社保。 您也可以以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向您支付經濟補償。

    免費諮詢!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應該支付。

    2、向社會保障局監察部門或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3、補償多少真的很難說,因為各地社會平均工資不一樣,每年的支付標準也不一樣,10年跨度太大,所以可以去社保局找個工作人員來算,估計大概是2萬或者3萬左右。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必須支付五種保險。 如果您不支付,請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養老、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比例繳納。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您可以要求繳納社會保障金;

    2.勞動關係的存在可以通過銀行卡的記錄和其他與工作有關的材料來證明; 如果您有工作卡或其他考勤卡,您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從公司撤回;

    3.社保是法律強制性的,即使合同約定不買,或者你同意不買,這些協議也是無效的。

    您仍然可以申請公司的補繳款項。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是的,違反了相關法律。

    根據我國現行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向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您的用人單位侵犯了您的權益,您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機構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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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自受僱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勞動合同,並在乙個月內繳納社會保險,是勞動者的權利和用人單位的義務。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您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一條的規定這樣做。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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