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不繳納勞保,離職算不算違約? 請告訴我

發布 社會 2024-06-23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如果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或未繳納社會保險而被迫辭職,勞動者辭職將不被視為違約,雇主可能會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如果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社會保險等違法情形,員工不需要提前辭職,可以隨時辭職,所以即使合同期滿前離職,也不需要單位批准,不構成違約。

    您的工資、獎金等應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的賠償金、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等。 社保費不允許直接以現金支付給你,法律只支援要求用人單位補足你的社保賬戶,當然你可以自己協商解決。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員工自願辭職沒有遣散費,但如果員工根據法律情況被迫辭職,用人單位應支付遣散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給予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百的工資報酬;(2)勞動者在休息日被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勞動者可能因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或未繳納社會保險而被迫辭職,用人單位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在出差途中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工作,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或者通知用人單位。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離開公司後,公司拖欠工資且沒有保險,可以要求支付遣散費。 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的遣散費如下:補償金按勞動者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即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不滿六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工資。

    1. 解雇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1)違反相關法律和簽訂合同約定,扣減拖欠工資,拒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額外的工資、報酬,並支付給較低部分的遣散費的25%。

    2)因勞動者生病、非工傷事故或喪失工作能力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遣散費,並支付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貼。對重病或絕症的,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貼費,重病金額的增加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50%,末期病金額的增加不得低於醫療補貼費的100%。

    3)“用人單位經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盲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動後仍不能勝任,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用人單位工作滿年支付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雇員的工資超過社會津貼的三倍,則最多應支付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在解除的勞動合同訂立並依法生效後,但在完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有權依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不得以勞動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為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或社保,員工可以辭職,但建議先與雇主協商。 如果協商失敗,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局提出投訴。 在中國,公司補發工資是違法的,員工有權要求賠償。

    具體賠償方式可根據當地法律法規確定。

    此外,如果您辭職,公司可能會要求您支付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除非有法律規定或者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否則不得以違約金的形式限制員工辭職。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要求您支付違約金,請先檢查。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首先,你自己辭職了,那他怎麼能補償你呢? 也就是說,在這種核模式的情況下,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或銀行繳納社保,如果他不補,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獲得賠償,你的辭職是一分錢都不會給你乙個宴會。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並有權獲得經濟補償。 遣散費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計算,勞動者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遣散費是根據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勞動者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2、職工遇到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或者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除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外,還可以請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3、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招攬方式:比例保險費制該法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基礎,並規定一定比例,從而計算出保險費。 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補償被保險人在風險事故中損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因此他必須以他通常依賴的收入為依據,一方面作為衡量福利的標準,另一方面作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 以工為本的比例保險費制度最大的弊端是社會保險的負擔與工資直接掛鉤,無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繳納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這將導致勞動力被資本擠出, 這將導致失業率上公升。

    在均衡制度下,無論被保險人或其雇主的收入如何,都收取相同金額的保險費。 該系統的優點是易於計算,易於普遍實施; 此外,使用這種方法收取保險費的國家在支付時通常採用均等制,這意味著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是平等的。 然而,缺點是低收入者支付與高收入者相同的保費,這在負擔能力方面顯然是不公平的。

    遣散費遣散費是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遣散費。 遣散費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的一次性經濟補貼。 中國法律一般稱為“經濟補償”,法國《勞動法》稱為“遣散費”,俄羅斯《勞動法》稱為“解雇費”。

    我國《勞動法》和勞動部1994年頒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以下簡稱《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數額的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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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回答2024-06-23

第一步是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作檔案、工作照片、工作記錄等,越多越好,對你越有利,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每個月雙倍工資的補償,如果你已經工作了一年, 沒有更多了,法律承認你已經簽署了合同。 >>>More

12個回答2024-06-23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記住您在該公司工作的打卡記錄,作為您在該公司工作的記錄,並申請勞動仲裁。

8個回答2024-06-23

此事由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負責。

7個回答2024-06-23

仲裁訴訟最重要的是證據,沒有證據,即使仲裁員和法官有同情心,運用自由裁量權,恐怕也會束手無策。 現在你知道問題是什麼,你可以尋找證據。 即使它不是你的,也總會有你以前的同事(以此類推,他們和你處於同樣情況)的工資記錄。

8個回答2024-06-23

您好,如果用人單位只是拖延幾天支付工資,一般不支援向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