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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你應該是乙份放棄財產的合同,而不是乙份贈與合同。 此外,她們的丈夫也必須簽字,否則將無效。
而且簽完合同後,需要去公證處公證,否則沒用。
土地出讓合同。
捐贈者(甲方):-
受贈人(乙方):-
現有土地位於---地,建築面積——-
平方公尺,這是---.遺留下來的財產
- 他生前有四個女兒。 現在---和———都願意了。
放棄繼承土地的權利,並全權將其交給——-
甲方是乙方的人--. 為了捐贈房屋,甲乙雙方將合作。
商家同意簽署以下房屋贈與合同:
1、甲方(關係方)自願將土地無償贈予乙方。 裝甲。
甲方保證,對乙方的贈與是上述土地的全部所有權,沒有任何第三方追索權。
2、上述捐贈土地的交接時間----———. 給。
甲方應對與土地交接前債權人的權利和債務負責,乙方應對贈與土地房屋移交後債權人的權利和債務負責。
3、乙方自願接受上述土地的全部產權。
(四)其他約定事項; --
5.本合同公證後生效,(可以選擇不公證,那麼本文就不寫了)等。
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當依法賠償未違約的一方。 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該合同存在爭議。
如有分歧,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或者去房產所在的法院。
甲方(贈與人)簽名: 乙方(受贈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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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與放棄財產的合同不是同乙個概念。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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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是指一方(贈與人)約定無償向另一方(受贈人)支付其土地使用權的協議。 只要雙方自願、真實地表達意向,土地贈與合同即告成立。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的主要條款如下:
1)當事人的名稱。
2)授予使用權的土地的位置和面積。
3)授予使用權的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附屬物。
4)受贈人承擔的義務。
5)土地增值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6)土地利用。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9)訂立合同的時間和地點。
10)雙方的銀行。
11)雙方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12)原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採取轉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 但是,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的下列建設用地,可以採用劃撥方式取得:國家機關用地和軍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用地; 3.國家支援用於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用途。
第五十五條 建設單位以轉讓和其他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按照科技部規定的標準和方法繳納土地使用費和其他有償使用權使用費,方可繳納土地使用費。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建建設用地用地使用費的30%上繳國庫,70%留給當地有關群眾,專門用於耕地開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贈與合同,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共利益或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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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權的贈與是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轉讓給相對人,相對人接受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是指對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者依法享有的國有土地或者集體土地的占有、使用權、受益權和處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人對土地使用權的再轉讓,包括**、交換、贈與等。
未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對土地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的,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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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贈與房產協議時應注意什麼根據相關規定,贈與房屋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書面檔案,並向房產管理機構辦理房屋權權變更的正式登記手續,贈房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來說,房屋捐贈的程式必須經過以下步驟: 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贈與房屋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房屋贈與當事人應當根據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贈與合同,按照規定繳納相關契稅。 3.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登記管理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捐贈必須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手續。 房屋捐贈當事人應向房地產管理機構提交以下檔案申請變更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贈與函和公證書、契據、契稅收據等。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給受贈人。 這裡的交付以產權轉讓登記為準。 當事人未辦理產權轉讓手續而訂立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也應當視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成立。
贈與費用為:公證費的2%(按房管部門考核**收取),契稅:3%(按房管部考核**收取,贈與轉讓免徵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製作成本尚需繳納), 加上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達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657條規定,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 捐贈財產依法需要登記或者辦理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在現實中,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即贈與人出於某種原因不想續約,因此很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那麼贈與合同糾紛該如何處理呢? 1.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