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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判刑後有保外就醫的可能,只要符合相關資格,就可以申請保外就醫,但申請可能不予批准。
如果你符合條件,只有你有大病才能保外就醫,而且你需要保外就醫,而不是因為你有大病,和坐牢幾年沒有關係。
法律依據]根據《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通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保外就醫:
1)重病且短期內有死亡風險者。
(二)原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罪犯,在緩期執行執行二年後改為無期徒刑的罪犯,自執行無期徒刑之日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正在服刑超過原刑期的三分之一(已經減刑的, 按減刑後的刑期(含減刑時間)、患有嚴重慢性疾病且長期就醫無效計算。但是,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風險,且轉化效能較好,則可以免除上述時限。
3)身體殘疾且難以自理的人。
4)年老多病,已經失去了危害社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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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可以依法保外就醫:
1、在短時間內患有嚴重疾病和死亡危險;
2、身體殘疾、自理困難者;
3.老病,已經失去了危害社會的可能性。 保外就醫的罪犯的疾病、殘疾,應當符合《假釋看病罪犯疾病、殘疾範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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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通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准予保外就醫: (一)病情嚴重,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二)原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減為無期徒刑,自無期徒刑之日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已經減刑的, 減刑後三分之一以上的刑期要計算,包括減刑時間,而且他們患有嚴重的慢性疾病,長期治療辣味無效。但是,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風險,且轉化效能較好,則可以免除上述時限。 3)身體殘疾且難以自理的人。4)年老多病,已經失去了危害社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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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可以依法保外就醫:
1、在短時間內患有嚴重疾病和死亡危險;
2、身體殘疾、自理困難者;
3.老病,已經失去了危害社會的可能性。
保外就醫的罪犯,疾病、殘疾,應當符合《假釋看病罪犯疾病、殘疾範圍》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服刑:
(一)病情嚴重,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哺乳的婦女;
3)不能照顧自己,應用芹菜日曆暫時在監獄外服刑不會危害社會。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前款第(二)項規定的情形下,可以暫時在監外服刑。 對在保護鑰匙之外適用鑰匙進行醫療,可能危害社會的罪犯,或者造成自己傷害或者自傷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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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判刑後申請保外就醫有以下條件:1重症患者:
指患有嚴重、罕見或難治性疾病,需要長期**和護理的人。 2.精神病患者:
指患有精神疾病,需要在特定醫療機構進行長期爭論**和**的人。 3.需要長期護理的患者:
指身體殘疾或需要長期護理的疾病。 4.工作要求:
這意味著被判刑的人由於工作需要而必須去其他地方工作。 5.特殊原因:
例如,家庭中有老人、體弱者、病人、殘疾人或孕婦等特殊情況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保外就醫並不意味著減刑或免刑,仍然需要服刑。 此外,保外就醫申請需要經過相關審批手續,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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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判刑後可以保外就醫,但必須有可以假釋的嚴重疾病,必須由省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開具**。 保外就醫可能危害社會的罪犯,或者自傷、自傷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判刑後可以保外就醫,但必須有中途可以保外就醫的重病,必須經省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出具**。 保外就醫後可能對社會構成危害的罪犯,或者自殘、自殘的,不得帶出境就醫。
這類疾病沒有具體列舉的名稱,只是一般規定,如患有嚴重疾病導致無法自理,或者需要連續住院**,即可滿足上述條件,在指定醫院通過鄭新凱證明申請本次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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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後短期內有病死亡危險的,可以保外就醫; 患有嚴重慢性病且長期治療無效的,可以保外就醫; 身體殘疾、難以自理的,可以保外就醫; 年老體弱,喪失危害社會可能性的,可以保外就醫。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時在監外服刑:(一)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哺乳的婦女;(三)不能自理,適用臨時監外服刑不危害社會的。 被舉報並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前款第(二)項規定的情形下,可以暫時在監外服刑。
保外就醫可能危害社會的罪犯,或者自殘、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罪犯確患重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進行診斷並出具證明檔案。 移送執行前,由移送執行的人民法院作出決定; 移送執行後,監獄、看守所應當提出暫予監外服刑的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保險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 (一)被保險人故意編造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被保險事故的發生編造虛假理由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發生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被保險人或者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致使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患病,騙取保險金的。
8月1日,重慶市首例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刑事案件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公布,被告人鄧世平因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須承擔魚類養殖和放生生態修復責任。 被告人當庭認罪悔改,不上訴,將積極履行生態修復責任,主動預付1萬元購買魚苗。 >>>More
法院基於這樣乙個事實,即闖入你家的人不一定想殺你,但可能是小偷或錯誤。 我個人認同這個觀點,不像美國,它更考慮入侵者的權益,也給父子和老百姓敲響了警鐘,如果真的和美國一樣,可能會有更多的凶殺案,凶手以入侵者為由故意殺人, 畢竟,很難證明這個人已經死了。個人支援法院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