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土地和房屋繼承的緊迫問題

發布 三農 2024-07-19
1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這麼久以來,沒有人問過現在能不能辦理法律手續,很大程度上要看村裡人對這類房產的態度和習慣。 他們給你的證書是你的第一手資訊。 以後事情都做起來容易,可以去地政局或者鄉城建設。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到當地土地局和房屋產權局辦理,需要當地村社群的證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您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要求繼承房屋。

    如果房子倒塌了,房子的所有權就消失了,你將無法獲得房子。 如果房子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主張繼承土地使用權,然後再蓋房子; 如果是集體土地,作為非集體組織的成員,您無權主張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

    房屋滅地後2年內,宅基地所有人未交出房屋的,由村組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所以,如果你想要乙個房間,你需要迅速行動。 另外,如果是宅基地,只能繼承房屋,不能登記宅基地使用權。

    因為宅基地是集體財產,不是私有財產,而且繼承法規定只有私人合法財產才能繼承,所以宅基地不能繼承。 但是,根據物權法與房地產相結合的原則,如果符合獲得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可以登記宅基地使用權,否則,根據《土地登記辦法》的規定,不能登記宅基地使用權。 如果註冊,您的宅基地可用面積也是“0”。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在農村,農民有兩大財富,一是承包土地,二是宅基地。 很多人都在問農村土地能不能繼承,今天我們就來談談承包地和宅基地地的繼承。

    搜尋圖片1、農村承包用地可以繼承嗎?

    農村承包用地可以繼承嗎? 事實上,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承包地和宅基地土地均歸農民集體所有,農民只享有承包土地的管理權和宅基地土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存在繼承權。

    但是,承包土地的收益是公民的個人財產,因此他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它。 此外,對於某些型別的承包土地,如果承包期結束,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那麼,哪些型別的承包土地可以承包呢?

    讓我們來看看。

    眾所周知,承包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溝、荒山、荒灘等農村用地。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耕地、林地、草地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以戶包方式承包;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眾諮詢等方式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承包人的合同收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四條規定:“承包人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依照本章規定取得經營權的,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應得的合同所得;在合同期限內,他的繼承人可以繼續合同。 “也就是說,在承包期內,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林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 但是,耕地和草地不能繼續承包,將由集體收回。

    當然,如果繼承人和農田承包人是同一戶人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這是因為耕地和草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戶承包的,戶承包是以戶為本的,戶內所有家庭成員都享有同等的承包經營權,只要有家庭成員,集體就不能收回承包土地。

    2、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我們在上面提到過承包地和宅基地土地都是農民集體所有,農民沒有所有權,所以不存在宅基地土地繼承這回事。 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那就不同了。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房屋是公民的個人財產,其繼承人可以繼承。 而宅基地和房子是不能分開的,所以繼承人繼承了房子,也獲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是,由於宅基地使用權主體比較特殊,只能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繼承人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集體中已經有其他宅基地,那麼繼承的房屋就不能翻修、重建,宅基地在房屋無法居住後由集體收回。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農村土地一般不能繼承宅基地,因為宅基地需要徵得集體成員的同意才能使用。 農村的房子雖然屬於宅基地,但可以繼承。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不可以,因為土地屬於國家,屬於承包制度,不屬於個人,承包人去世後,繼承人可以繼續以承包的形式承包。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其所有者歸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個人只有使用權。 因為土地不是遺產,所以不存在遺產的問題。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在郭縣王府站鎮,在村里買了地,開價買下了! 都是司法公證,合同,但是春站鎮強行收回,不收回就漲價,什麼原因,據說土地直接補價超過土地承包費,而且是當時買的一次性付款!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農村地區的土地不能繼承,是集體所有。 法律還規定,它必須是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農村的土地是不可繼承的,法律規定,如果你沒有所有權,那麼你只能繼承土地上的建築物。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地契是我的名字,我前夫死了,他現在的妻子種了,他們不讓我進村。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不,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土地屬於國家,我們只有使用權,沒有買賣權。 農村土地現在受制於30年不變的政策。

  13.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農村宅基地和宅前宅基地都是自己所有的,空地可以買嗎?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不能繼承。 因為土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所以不能繼承。

    但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可以繼承。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留下的個人合法財富。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滅失的,喪失宅基地使用權。 村民失去宅基地的,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變更或者登出。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1)農村土地繼承。

    農村土地不能繼承,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戶承包由農戶作為生產經營單位進行。 如果所有家庭成員死亡,家庭死亡,即該家庭不存在,更不用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了,則承包方應收回承包土地。 但是,承包人的應得合同收入應按照《民法典》(現行)的規定繼承。

    但《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0條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眾諮詢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承包人應當取得的合同收入,按照《民法典》(現行)的規定繼承; 在合同期限內,他的繼承人可以繼續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承包方的繼承人或者權利義務承擔人要求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應當予以支援。

    2)農村房地產傳承。

    1、到死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有兩種:一種是遺囑繼承,另一種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死者的死亡證明;

    辦理房產證轉讓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其他證件;

    戶口簿或其他能證明死者與法定繼承人親屬關係的檔案;

    辦理不動產證轉讓需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遺囑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另一條資訊:死者立下的遺囑。

    3、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明、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書或者集體所有制土地使用權證明書、繼承公證書或遺囑公證書、遺贈承收公證書或契稅完稅證明。

    4、遺贈不同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需要納稅。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目前農村土地資源主要分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這些土地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組織,不屬於農民,農民只能擁有承包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 林地承包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繼承承包合同,承包耕地和草地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人家屬死亡,在此情況下,將不存在繼承關係, 土地將由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農村房屋繼承流程:

    房地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產權登記申請等程式。 對於已獲得《不動產權屬證》的房屋,當房屋所有人去世時,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房屋繼承登記。 一般步驟如下:

    1.房屋估價: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估價公司進行估價。 評估公司經過專業分析和物業價格評估後,可以確定物業的準確市場價值。

    2、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證明和相關法律機關出具的法定繼承人名單,以及房屋原所有人立下的遺囑,並提交遺囑原件。

    如果部分法定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則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書。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向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房屋面積測繪或圖紙轉讓,並收到測繪結果或圖紙,方可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產權屬證明、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申請房地產交易繼承登記手續。 辦案人員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後,受理案件並出具回執。

    在審核完所有資訊後,祥浩山將出具變更業主的房產證。

    5、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如果房屋所有權等事項需要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則必須提交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土地使用權證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發。

    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建房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核實並出具房屋權屬證明。

    不動產轉讓、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持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應當更換或者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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