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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校長的決定,因為代課老師的能力是未知的,就算能力差,教最差的班級的影響也不會太大,如果叫代課老師教好班級,萬一教不好,會影響好學生和學校的排名和聲譽, 當然,也要把任務交給代課老師,我覺得,我們應該繼續做最好的事情,想辦法提高學習的樂趣和體能,這樣自然會得到學校的認可,代課這個詞就有希望去掉,變成正式的建立。希望能幫到你,也希望你能給我我的建議,我一定會成功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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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繼續做下去! 教最差的課程是鍛鍊和提高各方面能力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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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應該繼續這樣做,而且我們應該把它做好。
這是你挑戰自己的機會,你必須好好拿下“壞班”。
另外,我想對你說:沒有壞學生,只有壞老師。 希望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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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自己的意圖,挺有挑戰性的,當然,最差的班級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學生都是這樣,可能是環境造成的,有些人不願意認真學習,而其他學生在這種環境中無法冷靜下來,所以他們不得不順其自然,所以如果方法合適, 有可能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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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接受領導的安排,既然領導給我分配了這份工作,領導肯定是有原因的。 其次,我需要與領導溝通。
完成非專業性工作應在不影響自身工作的前提下進行,如果兩者有衝突,我會請領導指示,應該。
誰先重要,誰就先得到領導的答覆後執行。 事實上,自己的工作和非自己的工作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既然是工作,就必須是。
這是為了企業的利益和發展而努力,因此,兩者都應該全力以赴。 我的工作原則是多做實事,快樂。
奉獻。 在工作中努力學習,激發你的熱情,讓自己不斷成長,把它當作你的理想和信念。 在崗位上。
我們不斷釋放自己的創新能力。
要積極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兢兢業業,勤勉做好自己的工作。
在有條件的前提下,照顧好非專業工作。 因為我相信,每個人都對乙個企業的興衰負責,做好自己的工作是很合適的。
員工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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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一般代課老師也會是班主任,他們會磨練一些基本技能、管理技能等,這將有助於他們更好地成長和進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開除: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2)對學生的體罰,教育後不改變;
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壓制邪惡,攻擊自卑。
教師有前款第(二)、(三)項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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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代課老師也是老師,如果校長做了違法的事情,他也可以舉報。
如果校長要求代課老師做一些他或她不能做的事情,也可以反對。
你好嫉妒,我很高興為你回答。 代課老師也是老師,如果校長做了違法的事情,他可以第一時間舉報。 如果校長要求代課老師做一些他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他可以做正確的事情。
如果校長、代課老師、真老師有偏見,是不是犯罪?
如果學校的校長接受自己的善意並不違法。
如果只是偏見,那是人品問題,不違法就看正規手續了,進去肯定不會違法。
沒有教師資格證,沒有教學水平,是不是犯罪?
代課教師有哪些權利?
代課教師幾乎沒有權利,只能拿到一些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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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薪,低薪。
我把這一點放在第一位,我覺得有人會站出來說話,作為班主任,你怎麼能總是談報酬和錢,你應該多給,而不是總是說索取。
2.高風險,“手無寸鐵”。
其他行業的人可能不相信班主任是乙個高風險的職業,但班主任最清楚這個職位的風險等級。
3.一切都很複雜,很累。
說起來,很多班主任想必很有同情心。 學校給外界一種平和之地的感覺,那麼這種感覺可能只是膚淺的,在考察與評價、創作與驗收、會見材料方面,也是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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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負責管理班上的一切,包括代課老師。 您還需要對班上的所有學生保持敏感,並處理任何錯誤。
背誦和練習聽寫是基礎,必須放在第一位:這兩個部分最耗時,同時也是最難快速解決的。 這兩項研究應該每天進行,甚至在考試前一天。 >>>More
告訴家長,孩子還太小,手的精細馬達還沒到會用筷子的年齡,四歲半以後就可以用筷子了,等到孩子的手精細馬達已經發育好了,就可以開始學習使用筷子了,孩子學得會比現在快很多, 孩子會更自信。而且,孩子在幼兒園學習使用筷子比較危險,容易出現一些危險。 因此,不建議小班用筷子,更不建議幼兒園用筷子,幼兒園都用勺子,學齡前兒童用勺子代替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