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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一般是畢業生畢業時的三方協議,即學校、雇主和學生本人,在三方簽署就業協議後,學校簽發學生註冊證後,就業協議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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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這是三方協議。 這是為了解決你畢業後檔案去哪兒的問題。 以及證明學校的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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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似乎可以申請停職一年。 停職其實是一件好事,建議大家可以申請。
2.一般來說,如果你造成違約,根據公司的不同,你一般會有3000元的違約金3無論您在哪裡工作,您都將簽署乙份僱傭合同。
只是應屆畢業生有三方協議,你好像把問題複雜化了,三方協議沒那麼複雜。 不要想那麼多。
如果你不打算去國有企業或機構,你可以盡量不簽三方協議,你可以給自己留一年的時間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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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就業協議只是學校計算就業率的一種方式,並沒有起到很大的作用。 一般來說,還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 如果你在簽訂僱傭協議時已經和公司討論過違約問題,你已經談過賠償,你需要支付賠償金,否則就沒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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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畢業,但是有單位來我們學校招工,簽了聘用協議,但不去就是違約,要交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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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須簽署大學出具的就業協議。 該協議是畢業生檔案和戶籍關係的轉移和辦理登記和定居手續的依據,學校將畢業生檔案、戶籍等關係與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一起傳送。 如果你沒有簽署就業協議,你可能會在畢業後被送回原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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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 對勞動協議的法律效力有幾種解釋:
1)民事合同理論認為,勞動合同作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達形式,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校在互利的基礎上自主選擇和自願協商達成的,是三方協議的產物, 充分體現了民法上的自願性原則,此外,協議中各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畢業生。他們在簽訂協議時處於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存在從屬關係,不存在管轄權關係,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履行職責。
2)預約合同: 預約合同: 預約合同: 認為大學生的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將來與雇主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所謂“約定”,是指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某項合同的合同; 將來應締結的合同稱為“盟約”。 根據這一理論,大學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目的是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保證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將來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未來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是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iii) 有條件合同原則 有條件合同原則認為僱傭協議是具有生效條件的合同。有效條件是畢業生向雇主報到,雇主接受他們。 有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對合同中的某些條件約定的合同,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取決於條件的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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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僱傭協議有明確的生效日期,如果用人單位在該日期之後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實際上他就無法履行與你的協議,這也是協議中隱含的(即勞動合同簽訂時,但很多用人單位只簽字不填寫協議金)。 學校的就業協議只是乙份協議,只要是記錄學生的就業情況,就沒有很強的約束力。 因此,在與單位簽訂協議後,應盡快與他們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否則很容易上當受騙。
有些單位在畢業的最後一期突然違約,這個時候往往不用交違約費,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我建議你主動聯絡公司,請他們盡快和你簽訂合同,並做好預防事故的準備。 沒有合同的約束,到時候發生勞動爭議就麻煩了,你肯定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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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在簽訂聘用協議時,一般會審核單位資訊,如果協議書上已經加蓋了公章,則應已在工商處登記,建議到工商局核實;
2、一般情況下,僱傭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承擔約定的違約責任;
3、關於違約金的問題,我認為要看實習補充條款的性質。
1、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後可簽訂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三份協議;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生(一般未畢業)通過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學生在畢業前與大學和雇主簽訂的協議,目的是約束學生與雇主在畢業後建立僱傭關係。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2、實習合同或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一般按照民事糾紛處理,適用《合同法》等相關法律; 簽訂僱傭協議後,如您按照協議進入用人單位,且您即將畢業並具有職工身份,則視為您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僱傭關係,因此實習的補充條款不是僱傭協議的補充條款, 並適用勞動法律和法規。
3、勞動合同中沒有違約條款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綜上所述,我個人更傾向於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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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約束力。
《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以下簡稱《協議》)的法律性質為民事合同。 具體原因如下:
1)本協議是畢業生與雇主之間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的民事法律行為。在畢業生的就業選擇中,畢業生可以自由選擇用人單位,在工作條件好、待遇好、適合自身發展的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也可以根據單位的實際需要,選擇優秀畢業生到單位工作,從而為單位謀取更大的利益和發展。 除法律規定的理由外,其他任何個人、單位或組織不得干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協議。
2)本協議是畢業生與雇主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當雙方同意其意圖時,才能成立該協議,否則該協議無法成立。 在簽訂協議的過程中,畢業生必須有為雇主工作的真實意向,用人單位必須有接受和安排畢業生工作的真實意向,因此只有在雙方意向一致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協議。
3)本協議是雙方確立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由於全國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各地制定的協議格式規定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同。 以《福建省普通高等院校就業協議》為例,包括以下條款:
根據工作條款、崗位、工資、勞動待遇、終止僱傭協議的條件、違反僱傭協議的責任等,畢業生有權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有權對畢業生的人事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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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前是否與學校簽訂了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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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協議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在錄用畢業生時訂立的書面協議,但處於相互關聯的兩個不同階段,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畢業生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見證,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協議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畫的基礎;派遣畢業生,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為明確勞動關係中的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人。勞動合同是畢業生從事什麼樣的崗位、享受什麼樣的待遇等權利義務的基礎。2、畢業生錄用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納入用人計畫派遣。
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和勞動等各個方面,具體比較具體。 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更加明確。 3、一般而言,如果勞動合同簽訂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後簽訂,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事先就工資、住房等問題達成了約定,也可以在勞動合同備註中註明,以後應當確認勞動合同的內容。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未來就業意向達成的初步協議,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和擬簽訂的勞動合同基本內容的部分內容,由用人單位上級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約定見證。
從以上解釋可以看出,用人協議對實際工作的保障意義不大,不會影響“幹部身份”,企業不同意,用人協議對畢業生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用人協議》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署《僱傭協議》的畢業生如欲違約,須解除合同並支付違約金。
因此,我個人的意見是盡快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實在做不到,先簽乙份“試用合同”。 但無論採取哪種形式,關鍵是要明確合同(或協議)的內容和條款,保護你的權益,否則,簽不簽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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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目前的情況分析,我覺得你現在的公司不想替你辦理備案手續,還有一點是你想拖延簽訂合同的時間,也就是說,如果你決定在試用期內不想要你,你可以隨意解雇, 認為這樣可以逃避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責任。按照目前的用人形勢,簽不簽其實沒什麼實際意義,現在人才流動這麼快,就算把檔案搬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也沒用,關鍵是要找到乙份好工作。 如果你目前的工作不理想,或者他們根本不想重用你,也許在兩三個月,甚至乙個月後,你就不會在那裡工作了。
當然,如果他們真的解雇了你,在不簽合同的前提下,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投訴或起訴他,這樣你會得到雙倍工資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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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普通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正式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通過雙向選拔,在規定期限內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的書面協議。 在畢業生向雇主報到,雇主正式接受後,協議即告終止。 就業協議一般由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的就業主管部門製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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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應屆畢業生嗎?
如果你剛畢業,籤就業協議對你沒用,但為了提高就業率,還有乙個作用是僱傭協議的條款不負責任什麼的,也保證了你去單位的制度約束, 並且你的就業協議在畢業後立即失效,畢業後可以與單位簽訂合同。
我的理解是,就業協議沒有實際效果,但是是國家教育部規定的,要了解社會的就業情況,如果有能力直接去其他單位簽合同,完全沒問題,(就業協議是了解畢業前有乙個月實習時間的大學生的依據)。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你的單位有自己的檔案管理權,只要你的單位自己蓋上這個印章,這必須去你單位所在地區的人才市場蓋章。 你去那裡不需要帶任何東西,因為你的畢業證書還沒有發,只要你單位的印章蓋章,人才市場有專門的視窗蓋就業協議,週末你也上班。 蓋章後帶回學校蓋章最後兩枚,蓋章後第乙份留在學校,另乙份交給單位,乙份由自己保管。 >>>More
如果要申請新的就業協議,需要提供原單位的解除僱傭協議書,並將原來的三份用過的僱傭協議交給就業辦公室拿到新的就業協議,然後再簽訂新的工作,通常這個程式很繁瑣,而且需要很長時間。 >>>More
現在你簽字,不管你是親自簽字還是怎麼簽字,只要你自己簽字,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現在這個時候學校就和單位站在一起,如果你違約了,就會影響學校的就業率,如果沒有人是學校, 學校不會這麼保護你,所以你還是按照程式辦事,一千塊錢,破財避災,不過你要找人,不付錢也沒關係,但是你要想辦法把協議拿回來,那就看你有沒有人了, 如果沒有人,讓我們按照程式操作。
就業協議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學生司制定的書面合同,在就業過程中為高校畢業生簽訂了就業協議。 其內容主要體現畢業生的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的情況和意見以及學校的意見,協議僅指學生畢業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書面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簽證部門是縣、市各級人員調配部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