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就業協議問題,是三方就業協議

發布 職場 2024-03-19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現在你簽字,不管你是親自簽字還是怎麼簽字,只要你自己簽字,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現在這個時候學校就和單位站在一起,如果你違約了,就會影響學校的就業率,如果沒有人是學校, 學校不會這麼保護你,所以你還是按照程式辦事,一千塊錢,破財避災,不過你要找人,不付錢也沒關係,但是你要想辦法把協議拿回來,那就看你有沒有人了, 如果沒有人,讓我們按照程式操作。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只要你籤了字,僱傭協議就成立了,如果你自己簽了,你自己的權益就得不到保障,畢竟簽字是你的自願行為。 如果要儲存檔案,可以委託人才市場為您儲存,但需要付費。 如果你有戶口,你可以回老家,一些人才市場也可以存你的戶口。

    如果不去,可以和公司談談,只要公司同意你不支付違約金,如果公司不同意,那麼你只能支付1000元解除合同,簽字才有法律效力。 以後簽合同一定要看清楚,最好親自一起籤。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能證明你所說的是在評論中,那麼這些條款是無效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和我一樣,我也是08屆畢業生,想毀約。 現在不知道要是要毀約怎麼辦,對老師說不,對導演說不。。。沮喪。 我快瘋了,誰來幫我。 謝謝。。。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實習是否簽訂三方協議取決於具體情況,三方僱傭協議與僱傭合同不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統一印製,主要是為了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和要求。 三方聘用協議是根據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制定的,有效期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之日止。 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制和保護

    在向雇主報到之前),還需要與畢業生簽訂類似於勞動合同的協議;更多的用人單位要求他們先簽署“就業意向書”,待畢業生註冊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僱傭協議是三方合同,涉及學校、雇主、學生三個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相互獨立; 勞動合同是雙方之間的合同,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組成。

    最後,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合同時仍然是學生,但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是工人。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勞動合同的效力即告失效。合同內容與三方協議附件有矛盾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僱傭協議是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義務的書面表達,可以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全國就業登記證》或《全國畢業生登記證》)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受後,協議終止。

    三方協議和僱傭合同有什麼區別?

    三方協議與僱傭合同的區別如下:

    1、三方就業協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統一印製,主要是為了明確三方的基本資訊和要求。 三方聘用協議是根據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制定的,有效期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之日止。

    2、僱傭協議為三方合同,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三個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相互獨立; 勞動合同是雙方之間的合同,由勞動者和雇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組成。

    3、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仍為學生,但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為勞動者。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勞動合同的效力即告失效。勞動合同內容與三方協議附件有矛盾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限]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勞動協議是三方合同,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三個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相互獨立。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校畢業生與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義務的書面表述形式,可以解決戶籍、檔案、保險、 以及應屆畢業生的公積金。

    三方聘用協議是根據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制定的,有效期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畢業生向用人單位報到之日止。

    法律依據:《關於聘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留校察看的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全國高校畢業生錄用程式和時間安排由國家教委統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按照統一安排具體指導本校畢業生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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