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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是對錯的問題,應該是老師教學方法的問題。
如果你對老師的做法感到厭惡,你可以要求班長或其他班委會成員與老師談談這個問題。 如果老師固執,可以勉強接受老師的處境,以後不帶手機上課; 其次,你可以告訴父母,讓父母和老師溝通。
這個還是和爸媽談談比較好,畢竟手機是爸媽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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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老師太負責任了,我上初高中的時候就討厭他們。
但是當你上大學的時候,每個老師都不理你,非常不負責任,也就是說,只要你去上課,他就可以解釋。
我特別想念初中三年級的政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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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有校紀 不玩手機是可以的,但老師要還給你活著的父母,相信他不敢還,不還就違法侵占,是犯罪!你要冷靜和叛逆,不要太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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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老師們這樣做是為了你們自己的利益。 但他的做法是錯誤的,侵犯了學生的私隱。 你可以和他談談,與他分享你的想法,可能會改善你們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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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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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它侵犯了孩子的私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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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也希望大家好好學習。 了解更多資訊。
當你30歲的時候,你會開始喜歡這樣的老師。
30歲以後,你會開始討厭那些把學生的事情放在一邊,只想著自己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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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學校的規定。 校規不允許你帶,所以只是老師的態度是認真和負責任的。
校規不說不能帶,或者校規說你可以帶,那老師就錯了。
沒有法律......在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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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司的沒收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從以下情形中區分:
1、老師沒收手機,直接交給學生家長。
本案中,教師的行為是基於對學生的管理,雖然沒收手機暫時剝奪了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和處置權,但由於教師將其交給了所有者的父母,而所有者與父母的關係非常密切,他並不認為自己實際上侵犯了所有者的所有權, 因此,沒收並交給父母的行為並不違法。
2、教師承諾沒收後一定期限內歸還手機。
這是最常見的方法,一般來說,考試結束後就說歸還手機,但如果歸還時限過長,或者所有者堅持不同意,而老師仍然擁有手機,則可能構成侵犯所有者的占有和處置權; 如果老師堅持不歸還失主,他或她可以選擇聯絡他或她的父母,將電話交給他們。
3.沒收手機後,教師不予歸還。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教師的行為實際上侵犯了所有者的占有和處置權,如果教師拒絕歸還,所有者可以通過法律主張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59條。
占有人因使用其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而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損害的,惡意的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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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手機的行為只能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教師沒收手機並直接交給學生家長並不違法。 沒收手機後,老師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歸還,不違法。 教師沒收手機而不歸還手機是違法的。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
財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控制權和專有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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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從以下情形中區分:
1、如果教師沒收手機並直接交給學生家長,在這種情況下,教師是基於對學生的管理,並不認為它實際上侵犯了所有者的所有權,並不違法;
2、教師沒收手機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歸還手機並不違法,但如果歸還手機的時限過長,或所有權人堅持不同意,而教師仍占有該手機,則可能構成侵犯所有者的占有和處置權;
3、教師沒收手機後不歸還,且教師的行為實際上侵犯了所有者的占有和處置權,如果教師拒絕歸還,所有者可以通過法律主張其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36條.
物權受阻或者可能受阻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解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267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掠奪、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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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個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掠奪、毀壞。
學生的手機屬於學生的合法財產,教師直接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實際上侵犯了學生的合法財產,屬於違法行為。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 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
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徵用或者徵用公民的私有財產,並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七條 個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吞、掠奪、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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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是學生的合法財產,學生對手機擁有全部所有權。 但是,教師的沒收是否違法可以從以下幾種情況中區分: 1、教師沒收手機,直接交給學生家長本案,教師是以學生的管理為基礎,雖然沒收手機暫時使失主失去對財產的占有和處置, 但由於老師將其交給了所有者的父母,並且所有者與其父母之間的關係極為密切,因此不認為它實際上侵犯了所有者的所有權,因此沒收後將其交給父母的行為不被視為對所有者所有權的實際侵犯。這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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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手機的行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確認。
教師沒收手機並直接交給學生家長並不違法。 沒收手機後,老師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歸還,不違法。 教師沒收手機而不歸還手機是違法的。
《民法典》第100條,早在14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控制權和專有權,包括所有權、用益權和擔保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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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 1. 教師沒收手機並直接交給學生家長並不違法 2.教師承諾在沒收後一定期限內歸還。如果老師堅持不歸還失主,他或她可以把手機交給他的父母。 3、老師沒收手機後不歸還,且老師的行為實際上侵犯了所有者的占有和處置權,屬於違法行為,如果老師拒絕歸還,所有者可以通過法律主張其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吞、掠奪、毀壞。
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但我的手機沒有被老師沒收,而是自己上交了。 事實上,我們的學習並不在乎手機是否被沒收。 只是你把心放在手機上,那你還有心學習嗎? >>>More
咱們一分為二,老師也是為了你好,讓你考上更好的大學,當然也是為了你自己的錄取率,但是老師這樣做是不對的,首先,手機是你的個人財產,老師無權沒收, 沒收手機其實侵犯了你的權益,當然不能告老師,只能向老師道歉,然後通過其他渠道要求歸還手機。因為用手機開車送學生回家是不對的,批評學生犯錯是對的,但作為老師開車送學生回家,卻是極其不道德的,如果你死在學校,他也會剝奪你的受教育權。 >>>More
首先,可以向當地教育部門舉報老師,如果不解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老師停止虐待,歸還非法持有的財物,並可以要求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