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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能會問你一些事情
我的一門課被沒收了
班主任要求他通過考試(因為他是個窮學生)。
把手機還給他就行了
然後它做到了
如果這不能、
告訴老師就行了
她應該把手機還給你
這被視為學生的個人財產
如果沒有,請直接去找主任或校長
或打電話給父母
收回或不收回
這很難說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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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額。 我的手機也被老師拿走了! 我的學校有一項政策,在 3 週內還錢!
如果你想把它拿回來! 只要讓家長打電話給老師就行了。 如果不起作用,就打電話給你的父母,去學校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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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在課後給你。
他可能害怕干擾你的課程。
如果在課程結束時沒有給你上課,你可以直接去找校長進行理論化。
還有這種事情? 老師怎麼能隨便拿學生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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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真是個賤的老師。
告訴家長找學校。
解釋你只是在看時間。
沒有沒收權。 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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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學生的手機是個人財產,沒收手機相當於“沒收財產”。 沒收財產是一種法律行為,只能由法院或法院與公安機關共同執行。
教師沒有這個權利。 首先,手機問題也是乙個財產問題,國家法律保護個人財產不受侵犯,學校和老師無權沒收學生的手機。 收款權是司法機關或行政執法機關的專屬權力,一般是指司法機關或行政執法機關沒收違法犯罪的贓物,而學校不是執法機關,當然學校和老師無權沒收, 教師不能沒收學生的財產。
但是,學校和老師都有管理教育的權利,因此學校或老師可以暫時為學生保留手機,並及時通知家長,學生違反校規攜帶手機進入學校,家長可以來學校領取手機,或者放學後, 讓學生把手機帶回家,讓家長監督簡璐,防止學生把手機帶進學校。其次,教師不能毀壞學生的手機,法律規定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金額超過5000元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此外,接受教育的人有權:
1)參加教育教學計畫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圖書館資料;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金;
3)獲得公正的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教育法》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畫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圖書館資料;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金;
3)獲得公正的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教師無權給學生開處方。
只是老師喜歡用開除來嚇唬學生,哪怕有時候老師真的會要求你爸媽帶你回家,讓你爸媽教育你再回學校。 但老師的行為是不正確的,他只是在用這種開除的方法,讓學生暫時變得乖巧,暫時壓制學生。 老師這樣做只是為了緩解他對學生的處理情況。 >>>More
首先,可以向當地教育部門舉報老師,如果不解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老師停止虐待,歸還非法持有的財物,並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但我的手機沒有被老師沒收,而是自己上交了。 事實上,我們的學習並不在乎手機是否被沒收。 只是你把心放在手機上,那你還有心學習嗎? >>>More
咱們一分為二,老師也是為了你好,讓你考上更好的大學,當然也是為了你自己的錄取率,但是老師這樣做是不對的,首先,手機是你的個人財產,老師無權沒收, 沒收手機其實侵犯了你的權益,當然不能告老師,只能向老師道歉,然後通過其他渠道要求歸還手機。因為用手機開車送學生回家是不對的,批評學生犯錯是對的,但作為老師開車送學生回家,卻是極其不道德的,如果你死在學校,他也會剝奪你的受教育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