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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承認這是一種保證,但這也取決於您做出何種形式的保證。 如果是一般連帶責任擔保,擔保公司和銀行會來找你催促你貸款,因為連帶責任意味著貸款人和擔保人對全部債務負有無條件責任。 債權人可以按任何特定順序要求任何乙個債務人全額償付債務。
現在貸方已經逃跑了,你作為擔保人,必須承擔債務。 如果是補充連帶責任,則取決於您對您簽訂的擔保合同承擔多少責任。 如果你不還,會影響你自己的信用記錄,如果你起訴你,銀行會強制執行。
最好與貸款銀行討論,看看是否可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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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情況,如果他們不騙你獲得擔保,這樣的擔保是有效的,但你的老闆不還貸款,貸款期限到了,債權人可以向你要錢,而你只能向你的老闆要錢。
你先看你籤的合同是怎麼規定的,你擔保多少,還剩多少錢,還款期限等等,這樣你就可以準備了。
建議你先和債權人商量一下,看看按照合同要還多少錢,看看老闆有沒有把其他東西抵押給債權人,有沒有其他擔保人。
其次,找到你的老闆,看看她的家人要做什麼,這樣如果你拿不回來,你就可以拿回你的錢。
最後,如果金額很大,最好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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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簽名證明你買了車,你應該負責,關鍵是你有沒有和老闆達成協議,如果沒有,只有你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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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很沮喪,你可以幫我擔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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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離家出走,作為擔保人和擔保公司,我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擔保人和擔保公司應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在連帶擔保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選擇要求借款人和連帶擔保人在貸款到期後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可以要求一般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貸款人也可以通過訴訟程式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來說,貸款人需要在起訴擔保人之前起訴貸款人無力償還。在連帶擔保的情況下,可以任意起訴,雙方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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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債務是否由自然人和公司共同擔保? 一般來說,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只承擔公司註冊資本範圍內的擔保責任,不能以擔保的形式承擔。 但是,自然人的擔保是無限責任,擔保責任僅限於個人的全部財產。
至於您和公司各自承擔什麼樣的擔保責任,就看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擔保的形式了。 在混合擔保的情況下,情況更為複雜,需要具體分析。 《民法典》規定了5種型別的保證:
1)擔保:擔保是指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約定的保證人不履行債務的,保證人應當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按照約定承擔責任。(2)抵押:
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讓抵押財產的佔有權,以抵押財產作為債權人權利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有權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的折價或者拍賣、出售財產的價格優先清償。 (3)承諾: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轉讓給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交由債權人控制,並以動產或者有價物權作為債權人權利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優先獲得動產或者物權價款或者動產、物權拍賣價款的清償權。(4)留置權:
留置權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或者加工合同中,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取得債務人動產的,債務人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保留該財產; 房產打折或拍賣、優先出售房產價格的。(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款項的行為。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應當將定金抵銷或者收回。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退還定金; 受託方未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兩次退還定金。 在上述五種擔保中,留置權是一種法定擔保方式,即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行使留置權,無需當事人約定。
其他四種型別的擔保需要雙方商定,是協議的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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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父親在向他人提供擔保時不知道擔保,你可以主張擔保無效,否則,如果擔保有效,債權人有權要求你父親承擔擔保責任,並且對何時拍賣財產沒有強制性規定, 您需要與債權人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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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法在利息範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金錢、貴重物品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無其他債務糾紛;
2)付款令可以送達債務人。
申請書應明確說明所請求的金錢或貴重**的數額以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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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未償還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1條【擔保合同的定義】擔保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 擔保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第六百八十七條【一般擔保人的第一訴訟抗辯權】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為一般擔保。 一般擔保的保證人有權在主合同糾紛未審理、未仲裁,債務人財產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之前,拒絕對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無可執行財產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的;(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能力的;(四)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擔保】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擔保。 連帶責任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人的權利以**銀行指南為依據,擔保人享有以下權利: 1、擔保人可以持有擔保合同等相關檔案。 2、只要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可以被告知向金融機構借入的貸款金額。
3、如果前者需要償還欠金融公司的債務,則有必要起訴借款人。 擔保人通常會收到乙份發給借款人的收債副本。 4.只能擔保一筆特定貸款。
如果幾年後,借款人希望增加貸款金額,他必須申請新的貸款,並至少獲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以擔保新貸款。 5、除非借款人違約,不償還貸款,否則金融機構可以向擔保人追討債務。 6. 金融機構必須先將還款催款函送交擔保人,然後才能向擔保人追討債務。
以上就是網路為大家整理的擔保人的責任和權利。 我希望你能看到,以後你給別人擔保的時候,一定要小心,不要因為乙個細節的疏忽而讓自己負債累累。 當然,如果你還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識,網路也提供**法律知識諮詢。
《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在擔保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一條 擔保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由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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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債務無法償還,保證人應注意檢查是否存在不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擔保人免除一切責任:主合同當事人串通欺騙擔保人提供擔保; 主合同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促使擔保人提供違背其真實意圖的擔保。
1. 保證人不承擔責任的6種情形。
擔保人不承擔責任的5種情形如下:1主合同雙方串通欺騙保證人提供擔保,或者主合同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違背其真實意圖提供擔保的。
2.超過保修期。 3.
未經擔保人同意,擅自變更主合同。 4.未經擔保人同意轉讓債務的。
5.主合同無效。
2、擔保人應如何解除擔保?
擔保人一般不能解除擔保,但有證據證明主合同無效,或者債權人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轉讓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擔保人, 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違背其真實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2條。
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以物擔保和人身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變現擔保權益的,債權人應當按照協議實現債權;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債務人為物提供擔保的,債權人應當首先實現債權人對物的擔保權; 第三人提供實物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實現債權人對物權的權利,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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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負責還款,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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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多或少負責。
1、借款人在借款時購買的擔保,是指借款人向擔保人支付一定的費用,對借款人、貸款人和擔保人都有利,可以方便貸款的訂立。 >>>More
如果借款人沒有授權擔保人以書面形式簽字,則擔保人簽字的借款合同應無效,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明知並指示,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借款人實際已經收到貸款,借款人不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說出來。 當然,這也要看具體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中的條件,同期超過銀行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