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工作中表現不佳,不加班合法嗎?

發布 社會 2024-08-04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從法律上講,加班本質上是不鼓勵的,所以不允許加班是合法的。 從法律上講,這件事與業績好不好無關,只能按照企業內部管理規定來執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公司有權根據你的工作表現來做公司的安排,這肯定是合法的,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提高自己的能力,努力做好,這樣公司才能安排更重要的工作給我們去做,對吧? 加油。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如果你加班而雇主不支付加班費,那麼你是有道理的,應該爭取加班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當然,這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可以扣除你的績效獎金,但不能不加班。 在與單位人員溝通的情況下,如果對方態度很差,去勞動仲裁或撥打12333舉報,加班費拖欠可加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1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員工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未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以下 10 種情況不被視為加班:1)值班;2)非強制性提前抵達;

    3)上下班通勤時間;

    4)休息和用餐時間;

    5)因自身未能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

    6)公司依法組織安排的安全培訓會議;

    7)非強制性培訓;

    8)特殊工作崗位的待命或準備期;

    9)每日下班後會議;

    10)因正常收尾工作推遲而離職。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是違法的,不符合法定情況,也不完全合理,只有與員工協商後才能延長工作時間,依法提供加班待遇。 如果員工有正當理由拒絕加班,則不能將其視為違紀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招琦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暗中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不違法。 公司拒絕加班並不構成違法,犯錯的員工應為其行為負責。 但是,如果滾山公司不支付加班費,則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給予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和報酬; (2)如果工人不能在休息日安排補休,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取決於:

    1、因生產經營需要,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不視為違法;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職工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不違法;

    3、合同中有約定的,是合法的;

    4、如屬強制加班,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要求公司停止侵權並支付加班費或賠償金。 對爐渣有相關規定,工人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不得超過40個模具,用人單位應保證工人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員工可以選擇是否加班,員工加班後公司應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36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41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我國《勞動法》規定,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安排休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相關回答
8個回答2024-08-04

1、小公司不是沒用的,很多人聽到小公司的第一反應就是在小公司裡做沒意思,這並不完全正確,因為有這樣一句話,麻雀雖然小,但不能因為是小公司而否定它的價值。 >>>More

6個回答2024-08-04

只有合理、科學的飲食才能促進健康。 另一方面,飲食不當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因此,營養學家警告消費者,咖啡和牛奶對健康有害。 >>>More

12個回答2024-08-04

加妖沒用,不要+l或者不要到後期lj

不要擔心前期。 >>>More

18個回答2024-08-04

我覺得員工加創業真的太冒險了,而且不是黑的,但是很多人都會面臨這樣的情況,但不是沒人盈利,不然公司怎麼可能成長? 如何實現質變? 所以,如果你想去創業,一定要注意公司的發展潛力、自身的實力、管理者的級別,畢竟乙個人的職業生涯很長,如果你選對了,那麼也許你會欣賞你當時的勇敢,但如果你一時衝動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你的時間成本將被無情地浪費。

5個回答2024-08-04

阿拉斯加犬有什麼特點,容易飼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