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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戶口的新規定是戶口可以繼續保留在原來的戶口。
因為在辦理離婚手續時,戶籍管理部門會在原戶籍簿上蓋上“離婚”印章。 女方本人可以憑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辦理分居手續,重新辦理只有女方姓名的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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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取得移民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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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女方可以搬出男方戶籍,但不同地區的搬遷政策不同。 例如,在北京,如果您離婚後必須搬出戶口,但您、您的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北京沒有合法的財產權,您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公戶”。
需要提供的檔案如下:一是入戶申請書; 二是申請人的“居民登記簿”或“永久居民登記卡”; 第三,離婚時,必須提供民政局提交的離婚證明、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以及法院調解檔案; 四是《通知書》及收到通知書、《搬入“公戶”承諾書》或《房主或公屋承租人申請搬遷戶口承諾書》; 五、其他必要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辦理戶口搬遷手續前,建議到原戶口所在地和戶口搬入戶口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查閱具體手續和需要準備的材料。
[法律依據]。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關於在戶籍派出所設立公戶的規定》(試行)的通知。
2.“公戶”入駐條件。
我市戶籍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含學生戶籍、北京辦事處戶籍、博士後戶籍及本市其他限制性戶籍人員),可到戶籍所在派出所申請“公戶”定居:
(一)申請人因房屋產權交易而須搬出戶籍,但其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其他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孫子女等。 下同)在市內無合法產權,戶籍不能遷出;
(二)離婚後必須遷出戶籍,但本人、配偶或者其他直系親屬在本市沒有合法財產權的,戶口不能遷出;
(三)本單位無集體戶,本人、配偶或者其他直系親屬在市內沒有合法產權住房,戶籍不能遷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權屬變更或者公屋租賃權變更,現任住房權利人申請搬出原住戶,原住戶無正當理由拒絕搬出的;
(五)新生兒的親生父母一方在本市“公戶”登記,新生兒不能在本市其他位址辦理出生登記的,可以在親生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公戶”辦理出生登記;
6)因其他特殊原因,無法辦理市內戶籍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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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後,女方若想搬出戶籍,可憑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法院出具的調解函,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居手續。 當事人通過訴訟離婚的,女方可以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調解函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居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戶籍工作。 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市鎮,以公安派出所為戶籍管轄; 沒有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為戶籍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是虎鳴襪子的登記機關。
對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對零散戶籍的,由戶籍機關直接辦理戶籍。 對非現役軍人,對駐軍事機關、軍人宿舍的,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會計機關辦理戶籍。 農、漁、鹽、林、牧、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戶籍,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籍機關辦理戶籍。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由戶籍機關直接登記。
第四條 戶籍機關應當建立戶口簿。 在城市、水上、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鎮,應當給每戶發放戶口簿。 在農村地區,向合作社發放戶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賬戶不發戶口簿。
戶籍和戶籍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籍以戶口為基礎。 如果將與驅逐出境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生活的人確定為乙個家庭,則負責人應為戶主。 如果你乙個人住,你將成為你自己的一家之主。
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的住戶,以及公共宿舍,一併或者單獨設立。 戶主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戶口登記。
根據《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