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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選擇了養父,因為養父撫養她長大,後來她對養父很孝順,事業也發展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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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認識自己的親生父母,她說父母只是撫養她的兩位老人,沒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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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選擇承認自己的親生父母,而是一直在照顧撫養她的養父母,其實她對親生父母並沒有太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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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認自己的親生父母,她非常討厭親生父母當時拋棄她,她拒絕了親生父母,然後繼續和養父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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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不為所動,她堅定地告訴親生父母:她的父母只有蕭重陽和戚春蘭。 不幸的是,就在晶晶即將出國留學之前,肖重陽被診斷出患有胃癌。
她不顧蕭重陽的勸說,堅決拒絕了這次寶貴的留學之旅,在上海找了份工作,定居在中國。 之後,她就帶著蕭重陽去上海照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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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果斷沒有選擇親生父母,因為她知道養父母對她很好,其次是父母拋棄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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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是選擇了養父和養母,因為養父養母養了她24年,對她很好,她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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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下,親生父母沒有為自己做過任何事情,如果想在成功的時候承認自己,那是不可能的,每個人都會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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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是乙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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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肯定不會認出她的親生父母。 她應該孝順養父母,畢竟是養父母把她培養成人才的。 她的親生父母一開始就不忍心拋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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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母親沒有養母,無論她做出什麼選擇,我想她都不會忘記養父母的恩情,養父母把她養大,教育她成為人才,應該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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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個孩子不願意和親生父母一起去,更何況這真的是乙個懂得感恩的孩子,他也希望老人和這個孩子能過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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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結果是,博士生不認同自己的親生父母,而是選擇與養父母一起生活,孝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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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孩子不願意和父母一起去。 並要求法院斷絕父母之間的關係。 把這個老人當成他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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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做錯什麼,我們不能在道德上綁架他們,養父母的善良勝過天,他們對養父母孝順,他們早就知道了善良,我支援他這樣做,如果是我,我不會認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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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拒絕認是正常的,出門的時候想認出他們,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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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果他們在出生時就被遺棄,那麼女孩有權選擇是否承認她的父母,她不承認他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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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在14天大的時候被遺棄了,為什麼這樣的父母要認出她,無論他們的理由是什麼,都不能作為他們拋棄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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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如果你已經是乙個被拋棄的人,你們就沒有情感紐帶,如果你們認識對方,這對撫養你的人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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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出生14天就被遺棄了,24年後考上了博士學位,拒絕承認自己的親生父母,她沒有做錯什麼,因為她只是生下了自己,沒有任何養活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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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我做錯了什麼,我的父母除了她的生命之外什麼都沒有給她,如果我不承認的話,我幾乎剝奪了她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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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做錯任何事。 因為拒絕和接受是她的自由,所以她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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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這很簡單。 自從被遺棄的那一天起,他就與正義隔絕了。
後來,女孩在中國找到了父母,發現父母過得不好,因為親生父母家貧困被送出去,女孩幫忙改善親生父母的家庭狀況就離開了。
確實感覺美國人更喜歡收養中國棄嬰,我們看到了很多關於這方面的報道還有我身邊的朋友講過的例子。 感覺他們這樣做有很多原因,包括外部和內部。 >>>More
孩子的成績好不好,與收養無關。 其實在我看來,被收養的孩子只會更加努力,被收養孩子的成績不好,只會和你的教學方法有關。 你可以和他溝通,也可以和他的班主任溝通,看看孩子不擅長什麼,如何彌補,只要孩子願意努力,一切都不會太晚,老師會想辦法提高成績的,不要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