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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社會中,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是氏族,規範社會關係的主要規範是風俗習慣。 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私有財產應運而生,階級出現,作為統治階級的國家逐漸形成,法律作為國家實現其職能的手段和工具應運而生。
在階級社會中,國家制定的法律和作為原始社會行為規範的習俗是兩種不同的社會規範。 主要區別在於:第一,原始社會的習俗是經過較長時期逐漸自發形成的,法律是國家自覺制定的; 第二,原始的社會習俗是全體成員意志的體現,是維護全體成員利益的體現;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體現。
捍衛統治階級的利益; 第三,原始社會習俗的目的是維護人們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平等互助,法律是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 第四,原始社會的習俗適用於本氏族和部落的成員,法律適用於國家主權管轄的地區; 第五,原始社會習俗主要依靠社會成員的內在信仰和氏族首領的威望,由人們自覺遵守,法律由國家的強制力來保障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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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產生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成文法,以成文法為目標;
另一種是承認,它針對的是不成文法,包括習慣法和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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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人大,討論專案,公布專案,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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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批准並由國家強制力執行的規範體系,反映了統治階級的意志,由特定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法律是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基本法和普通法的總稱。 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統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可以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活動,完善國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完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發揮立法的引領和促進作用,維護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全面推進法治,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第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法規、專門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廢止,適用本法。
部門規章、地方規章的制定、修改、廢止,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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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的產生有兩種方式:國家制定和國家承認。
在我國,國家制定的法律的兩種形式是頒布或承認。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批准的,即法律具有國家意志的形式。 制定社會主義法律,是社會主義國家機關根據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式,制定、修改或者廢除法律規範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的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法、民法、國家機構法和其他基本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不得與法律基本原則相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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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私有財產產生,階級出現,作為統治階級的國家逐漸形成,作為國家實現其職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誕生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與憲法相牴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軍隊、一切政黨、一切社會團體、一切企事業單位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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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成文法又稱成文法,是指國家機關按照一定程式制定和頒布的規範性法律檔案,以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 習俗是指以某種方式被國家主管機關承認並具有規範效力的習俗或被破壞的習俗。
目前,我國大部分法律都是成文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十四條 憲法修正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五人以上提出,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二之三以上多數通過。 根據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是唯一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賃的法律關係是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義務關係, 承租人支付租金,屬於雙方之間的具體權利和義務。 >>>More
法律最初是一種習慣,當習俗隨著時間的流逝在人們的心中生根發芽時,它就變成了習慣法,習慣法也逐漸被立法所確認,成為成文法,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法律。 >>>More
1)勞動法關係的出現: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規範和勞動合同形成勞動法關係,明確彼此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產生勞動法關係的勞動法事實只能是勞動法關係雙方的合法行為,不能是違法行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