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身故後,企業除了工傷保險外,還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發布 社會 2024-08-09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在工傷死亡的情況下,如果有工傷保險,企業無需承擔賠償費用。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保險**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

    1)喪葬補貼為上年度全區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

    2)受撫養親屬的養恤金,應按照勞動者自身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殉職且不能工作的勞動者的主要生活資料。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每個孤獨或孤兒的老人或孤兒每月10%。

    經核定的受扶養親屬養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作期間死亡的雇員的工資。 親屬的具體贍養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標準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因工傷死亡的,其近親屬應當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至四級殘疾雇員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第(二)項規定的養恤金。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已為工傷死亡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相應的賠償由工傷管理部門支付,企業沒有法定義務支付工傷死亡附加賠償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沒有,對安全生產費用有專門規定,用於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安全培訓、安全生產設施維護、勞保用品裝置等。 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社會保險的一種。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數不清。 因為工傷保險是事故發生後的一種強制保險,為了減少投保人的損失,保護受益人的利益,比如強制交通保險,本質上是不會因為投保人花錢買保險而發生事故的(為了騙保,有時候不該發生的事故也會發生); 所謂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安全投資成本,實質上就是為預防或降低事故發生概率,或降低事故嚴重程度而預先投入的成本。 例如,為了防止頭部撞擊和減少**,員工配備了安全帽和安全帶。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您好,工傷保險屬於風險防範,屬於間接醫療費用支出,當然可以納入安全生產費用的範疇。 《工傷保險條例》也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 所以,答案是肯定的。

    在安全生產管理台賬中,有關於成本投入的統計賬戶,因此有必要包括工傷保險的支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根據2012年《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沒有明確規定本次意外保險不屬於安全支出,其中之一是: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我理解意外事故保險、安全責任保險等應計入安全生產費用。

    為了個人理解,請告知大神。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工傷保險制度包括預防事故和救助傷者**。 世界上所有國家的立法都要求雇主對雇員的**負責。 用人單位要努力減少事故的發生,改善工作條件,加強對工人的安全培訓,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糾正。

    如果發生事故,有必要採取包括休假和其他措施在內的措施,盡快提拔員工。 幫助傷殘人員恢復工作能力,為殘障人士創造生活、工作條件。

    工傷賠償保險承保的費用**:

    1、醫療費用和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 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裝置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7、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

    8.因公死亡的,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工傷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鑑定費。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死亡或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

    2.在緊急救援、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3.原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書,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 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引起的糾紛 因執行國家關於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而產生的糾紛 第六條 勞動者遭受工傷或者職業病。 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當事人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工傷保險不是安全生產費用,而是社會保險的一部分。 具體來說,社會保障包括五種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或者其遺屬在遭受意外傷害、職業病,導致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因工死亡或者基本規定規定的特殊情況下,得到國家和社會物質援助的社會保險制度。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並計入成本,專門用於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保障費用按照“企業提取、監督、保障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所需費用,不計入安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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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企業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承擔下列費用: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1、如何投保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將支付以下補償費用:不能自理的,未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護理費用; 安裝和配置殘疾輔助裝置的費用; 住院餐補助; 其他。 用人單位將提供以下工傷保險福利:

    **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5級及6級殘疾雇員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2. 工傷可以撤銷嗎?

    如果您在工傷受到損害後後悔,您可以申請立案。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工傷賠償協議,用人單位不履行協議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5級及6級殘疾雇員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已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停工期間工資、每月傷殘津貼(5至6級)、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勞動合同終止或5至10級終止時)。 用人單位不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全部工傷賠償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序輪亂損: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制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雇員因工受傷後,雇主應承擔哪些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按照國家規定支付:(一)醫療費用和工傷費用; (二)院內餐費補貼; (三)總體規劃區外醫療的交通、住宿費用; (四)殘疾人安裝、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料費; (六)1至4級殘疾雇員一次性傷殘補助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遺屬領取的工傷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未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上述全部費用。

    這有意義嗎?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的福利待遇保持不變,包括工資在內的由企業承擔(工資是按照勞動者因工傷離職時起的基本工資計算支付的)。 具體實施方式因地而異,在初期,企業需要提前支付醫療費用,並在初期結束後與社保機構結算,並注意診斷證明、發票、費用清單、病歷等原始材料! 結算的前提是及時開展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考核。

    如您被認定為1-10級傷殘,傷殘津貼和傷殘津貼均由工傷保險**支付,公司無需支付。

    在這裡,我將簡要描述1-10級殘疾和企業責任的治療:

    1-4級殘疾保留勞動關係,辭職,企業根據傷殘津貼為工傷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正常享受福利待遇。

    5-10級經工傷職工提出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企業按有關標準向職工發放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詳見2011年修訂版《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區實施辦法。

  1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職工因工事故受傷或者因工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 並應由雇主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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