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兼職教師可以在暑假期間辭職嗎? 如果學校不工作,我該怎麼辦?

發布 職場 2024-08-05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一般教師辭職最快可以在1個月內完成,一般情況下需要一到三個月的時間,但要看相應單位的流程是否複雜,常見的辭職流程如下,也可以參考: 1提交辭職申請,主要需要介紹你的基本情況,說明你辭職的原因,然後由學校校長簽字蓋章,送交教育局。

    2.未滿服務期的教師提出辭職的,需向教育局支付違約金,達到服務期的,無需支付違約金。 3.

    教育局收到教師的辭職申請後,會召開會議討論是否批准,如果教師同意辭職,則可以簽發檔案。 4.檔案發出後,學校、教育局和教師將收到終止僱傭關係的通知。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1. 教師可以在試用期內辭職嗎?

    1、教師在試用期內可辭職。 試用期內辭職的,要提前三天通知學校,做好交接工作,試用期也是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相關條款處理,避免違約。 一般情況下,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8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2.辭職的流程是怎樣的。

    1.工人應寫辭職信。 抓好辭職原因,自願辭職,沒有經濟補償,不能享受失業救濟金如果不願意辭職,那麼可以享受經濟補償和失業救濟金;

    2、職工應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月初提交辭職函,並找到公司簽字同意;

    3、員工應按公司人事部管理層辦理辭職手續,並可按辭職單與各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4、工作交接後,公司人事部門應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出具員工社保手冊和員工檔案,結清剩餘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法律分析:教師在試用期內任何時候都不能辭職,試用期內辭職必須提前三天通知學校,並做好交接工作,試用期也是簽訂勞動合同,應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辦理, 以避免違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不設立試用期,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除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您可以隨時辭職。

    教師希望在試用期內辭職的,只需提前3天向學校勞動人事部門提交書面辭職通知書即可。 繼續工作三天的教師,第四天可以停止工作,並有權要求學校辦理辭職相關手續,由學校處理。

    試用期是雇主和雇員當時商定的評估期。 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相互了解和選擇後商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無需對勞動合同的解除附加任何條件。 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約定的理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職工有權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教師在試用期內也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依法提前通知學校,否則可能導致學校教學工作出現問題,學校可以向教師主張因任意終止勞動合同而造成的損失的法律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可以辭職。 在編制教師檔案時,一般需要與學校簽訂合同,規定可以有三年、五年和長期無限期的合同。 崩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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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8-05

要。 通常試用期持續乙個月左右。 乙個星期當然不是。 >>>More

15個回答2024-08-05

如果公司這麼說,就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應該能夠拿回你的押金,(或者試用期結束,或者7天)。 如果仍然如此,請找到您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來協助您。 >>>More

4個回答2024-08-05

1.試用期內不簽訂合同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受僱後乙個月內簽訂,用人單位未簽乙個月以上的,為違法,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工資雙倍,期間由勞動者滿乙個月之日起至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前一天。 >>>More

5個回答2024-08-05

你好; 這個“試用期”就是你的頭銜,一共有三套。 選擇權在您手中。 沒有時間限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