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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滅亡的原因根源在於兩個人,乙個是李斯,乙個是趙高。
為什麼說Lis? 在《論秦通》中,說是因為不變的法,看了不成的書,我覺得不是,如果是因為秦法太嚴,那秦國的百姓為什麼不造反,不應對亂時的亂呢? 外面沸騰了,關中外面不是秦國的,但關中卻很安靜,項玉庚殺了二十萬,都是秦國人。
所以,原因不在法律上,而是因為當時的關東人和秦人不是乙個家族,也就是說,秦人是秦人,現在是陝西人,如果拉乙個省,比如河北人,就不能說人是秦人, 但如果你說他是漢人,他絕對不會反對。所以,當時反秦事業之所以如此轟轟烈烈,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家都不認為自己是秦人,也就是說,他們心中沒有治理秦朝的正統觀念,就算三家死在秦,也會有楚國就是楚國的想法。 我們知道,中國人的正統觀念很重,王莽篡位了漢朝,大家都幫他收復了。
而究其原因,最重要的是秦朝沒有實行封建制度,大家可能都知道封建制度的弊端,但他存在的原因也是他的價值,正如馬的《君主論》中提到的,當王國征服乙個地區時,有兩種方式可以永久占領他, 一是駐紮大量部隊,這是最重要的用途,但並不經濟。二是君主直接住在新占領的地方。 但君主只有乙個。
而封建制度其實就是扮演君主替身的角色。 很多事情是無害的,或者是無益的,重要的是權衡一下。 而秦朝在審視這個問題的時候,贏政也沒一些人想象的那麼好,所以聽了李四的話,所以在陳勝造反的時候,我沒有再說什麼,只是說項羽和劉邦,誰最終在滅秦的過程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項羽在那個地方和太首商量要一起戰鬥, 然後出人意料地親手殺了太首;劉邦和縣長商量過要同居,但後來縣長見劉邦怕不好控制,後悔不了,只好殺了他,可見秦郡長所起的作用,誰能說秦的死與沒有分離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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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在位期間建造了許多奢華的宮殿。
早在統一六國的戰爭中,秦始皇就在咸陽建房。 每當乙個國家被摧毀時,同乙個地方就會以與該國宮殿相同的風格建造。 咸陽附近點綴著各式各樣的宮殿。 關內外的秦宮,加起來就是一共。
七八百。
稅收很重 秦朝的稅收很重,是前朝的20倍。 《漢書食品》:“鹽和鐵的好處比古代高出二十倍。
人們要把當年收成的2 3分給**。 “徵收泰國稟賦的一半”,如此沉重的賦稅,讓“男人沒有足夠的食物和工資,女人沒有足夠的衣服”,而百姓只能“穿牛馬的衣服,吃狗和豬的食物”。
重徵兵 秦朝人民最沉重的負擔是徵兵和服兵役。 秦**規定:成年男子每年應服兵役乙個月,在自己縣服兵役一年,到京城或邊防守衛一年。
這是基本的。 然而,秦始皇的大規模建設和遠征(修繕阿方宮、歷山墓、打匈奴、修建長城、修繕赤道、打越人、樹武嶺等)所耗的人力物力,大大超出了當時社會經濟所能承受的極限。 秦始皇使用的人力,只有歷史才知道:
30萬人攻打匈奴,50萬人攻打越南南部,保衛武陵,70萬人修建阿房宮和禮山陵。 上述專案總數為150萬,當時該國的人口約為2000萬。
三四百萬人。 由於無休止的徵兵,“丁男被丁女轉給丁男(《漢書刑法編年史》)”,甚至婦女也被徵用來運送食物和工資。
刑法嚴厲 秦朝的刑法嚴厲:如果乙個人犯了死罪,他的親屬必須被處死,這叫做“氏族懲罰”,如果乙個家庭觸犯了法律,鄰居就會受到牽連,這叫做“聯席”。 再加上“貪官、刑訊逼殘”,任意加重對人的懲罰,百姓動不動就觸犯刑法。
秦朝的刑罰如下:1、死刑,共十二種:斬腰、劈車、阮、砰、鑿、抽肋、炒鍋、殺屍、貓頭鷹、五刑、宗族、彝族三族。
2.體罰,包括斬首、宮、砍、砍等肢體殘缺。3.監禁:囚犯應被拘留並遭受苦役。
受到這種懲罰的罪人被稱為囚犯,監禁的名稱從此繼承。 4.轉移:即流放。
5.鞭笞:即鞭笞的懲罰。 6. 處罰:
即罰款。 在秦朝時期,罪犯穿著赭色的衣服(紅棕色的囚服),被押解到政府的罪犯太多了,以至於“道路上塞滿了赭色的衣服(道路上到處都是罪犯),監獄變成了城市(監獄裡擠滿了人,像市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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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有數百年的歷史,但是打敗六國之後,沒過幾十年就滅亡了,我覺得主要原因是每個國家都有很強的民族意識,二是楚國滅得太不公,大家當然不服氣, 秦始皇的統治過於殘暴,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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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儒家的觀點,我們應該從其他流派那裡找到一些材料,如法、道、冰、世家。 一般認為,秦二世改變了祖龍制度,造反了天下,而漢人繼承了秦國制度,立了縣縣,用祖龍法贏得了天下和平。
第二的秦與第一的秦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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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秦始皇太***了,所以底層百姓被迫造反,所以說秦朝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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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迅速統一世界的過程中,秦朝在武力征服後並沒有很好地控制人們的思想,秦朝在世界穩定之後的戰時管理政策不適合世界休養生息,政朝和反對派混亂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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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實行嚴厲的治理,大規模的建設工程,損失了金錢和勞動力,引起了人民的不滿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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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統一後,不允許人民休養生息。
秦始皇建立第乙個統一的中國後,仍然入侵北方的匈奴和南方的百越,這讓飽受戰爭之苦的百姓更加痛苦,沒有擔負重擔。
二是土方和側木的建設,勞力和金錢。
修長城的艱辛,除了統一後的統一,秦始皇下令修一條筆直的路,疾馳的路,這也是乙個極其艱鉅的工程。 該項目的規模和勞動力的重量是前所未有的。 這些都是有用的,無用的,比如建造陵墓、宮殿,不勝列舉,最有名的就是極其豪華的阿方宮。
這就擠壓了人力物力,導致民生匱乏,民怨沸騰。
3.無法隨波逐流,仍然殘酷地統治。
統一後,秦國依然實行商代以來一直沿用的法家政策,沒有融合百家之力,最著名的“燒書坑儒”就是克思想、殘暴統治的典型例子。 這種政策有其優點,是秦國統一中國的基礎,具有先進性,但必須扭轉,而且由於其殘暴的一面,秦國很快就滅亡了,人們不禁感嘆“成功也是蕭何,失敗也是蕭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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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國法治十分嚴,百姓無法謀生;
2.秦國滅亡六國後,國家面臨的局勢發生了重大變化。 曾經在群體中運作良好的系統無法在全國範圍內完全開花結果;
3.秦國是乙個農戰之國,賞軍功,統一後本應盡快結束的軍事控制制度被無限期延長;
4、秦朝運作失敗,地方武裝力量匱乏,秦朝的強迫勞動過於嚴重,並伴有民族間歧視;
5、秦國的統一程序實行殖民征服政策,使關東人民深受苦難;
6.秦國強調法治,法治是建立在君主權力的基礎上的。 皇帝的個人素質在國家的發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秦始皇死後,登基的第二才能遠不如秦始皇。
乙個王朝的滅亡以末代皇帝的死亡為標誌,要麼是宣布退位,要麼是放棄乙個國家權力的象徵,例如玉印,而秦朝,如果從象徵性的滅亡來看,它是在第三王朝,(投降,和玉印)。 當然,在歷史上一般也叫二代之死,因為畢竟二、三是同年,而三代在位時間太短,所以里程碑式的滅亡是在第三年,他的投降標誌著秦朝的真正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