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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與獄外刑有四點區別:一、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適用獄外刑,緩刑的適用範圍小於獄外刑。 2.在監獄外服刑,應當以妨礙執行拘留的法定情形為準,即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婦女、懷孕或哺乳的婦女等。
另一方面,緩刑的條件是不再危害社會。 3.監外執行是判決確認後才適用的替代執行方式,既可以在宣判和刑罰執行期間適用,不設試用期。 另一方面,緩刑是一種有條件不執行原判的制度,可以在判刑的同時宣布。
4、申請監外執行的條件一旦消失,應當返監執行,區別只是執行地點不同。 但只有在緩刑期內,如果又犯了罪或者發現有遺漏罪,或者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才可以撤銷緩刑,退監執行,原判不予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緩刑,未成年人, 年滿七十五歲的人:(一)犯罪情節較輕的;(ii) 表示悔意; (三) 沒有再犯罪的風險; (四) 緩刑在其居住的社群中不值得欽佩。 緩刑宣告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期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被判緩刑的罪犯被判處補充刑罰的,仍應當執行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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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是指在緩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的,不予執行。
例如,法院判處XX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這意味著在判決下達後,你不必坐牢,如果你在 3 年內沒有故意犯罪,你就不必服刑 2 年。
如果您在 3 年內故意犯罪,您將立即因兩項罪行(包括那 2 年監禁)而入獄並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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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兩年,緩刑是緩刑,如果你說三年緩刑,如果你在這三年裡表現良好,你甚至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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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情況。
根據描述,三年緩刑實際上是乙個緩刑期,如果三年內沒有新的犯罪,原判將不予執行。
三年內又犯新罪的,應當撤銷緩刑,與新罪同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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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是執行刑罰的方式之一,如果刑罰為2緩刑3,罪犯不必在監獄服刑,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但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並且自收到執行通知之日起3年內不得違法, 否則,可以撤銷緩刑,並送入監獄服刑(2年)。3年後,情況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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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有期徒刑。
3年後執行。
不過,一般情況下,如果表現不錯,可以減刑,不會用兩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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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判決執行不當。 不要呆在監獄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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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又稱緩刑,是指對違法行為人首次宣告定罪,經法律程式確認構成犯罪,應當受到刑事處罰,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特定緩刑機構在一定緩刑期間內對罪犯進行審查,並根據罪犯在緩刑期間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制度。 在緩刑期間,被緩刑人員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接受監督; 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其活動情況; 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訪客的規定; 離開或者搬遷的,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布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緩刑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或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因此,緩刑期間接待客人的規定,應當以偵查機關的具體規定和緩刑時公布的禁止事項為準。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被判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身活動情況; (三)遵守檢查機關關於接待來訪者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根據犯罪情節可以宣告緩刑,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期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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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主要是對觸犯刑法的,經法律程式確認構成犯罪,應當判處刑罰的罪犯,先定罪,暫不執行所判刑罰。
緩刑的適用條件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不滿十八周歲、懷孕的罪犯,可以宣告緩刑: 或年滿75歲的長者;
(一)犯罪人有悔意的;
2.犯罪情節較輕;
3、無累犯風險;
4. 如果宣布緩刑,罪犯不會對其居住的社群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宣告緩刑,同時,在緩刑緩刑期間,罪犯不得進入特定場所、從事特定活動、與特定人員見面、交流。
基本資訊。 詞彙] browse 【拼音】liú lǎn 【注音】 English translation][glance over; skim through;browse]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