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程式是什麼? 勞動仲裁的一般程式有哪些?

發布 社會 2024-02-28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好,因為您還沒有和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您還沒有來本單位工作,所以您還沒有勞動關係。

    但是因為他們已經給你發了電子郵件,告訴你你已經被錄取並辭職了,所以他們應該補償你。

    您可以直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程式:1. 寫乙份申請書,2、準備證據; 3、調查公司的商業登記資訊。 4. 向勞動局仲裁法院提起訴訟。

    您也可以直接委託律師處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有了老公司,你就要自己辭職了! 沒有賠償!

    在新公司,你之間沒有僱傭關係,你不能申請!

    程式,我在我的空間裡有它,但這只是你的事,被調查者是哪家公司?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式:

    1、提交申請:當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申請書應包含以下細節:

    1.工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地點和位址; 用人單位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4.提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申請由本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仲裁請求書副本。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開庭:仲裁庭應當在開庭日期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日期和地點。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退出開庭的,申請人應當自行決定不予理會,並可以對被申請人作出缺席裁決。

    4、仲裁與調解:仲裁庭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應當先進行調解,促使當事人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協議。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編制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對勞動爭議案件作出裁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准予延期,並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宣告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限屆滿未起訴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申請材料的受理。審核投訴人的申訴材料,對符合要求的材料進行登記,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並告知投訴人。

    2)仲裁庭的審查、受理和組成。自收到申訴材料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並送達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 如果決定被接受,仲裁庭應自決定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並應將請求書副本、答辯通知書和**通知書送達被申請人。

    c) 費用。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或者答辯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提前繳納仲裁費用; 投訴人未按規定繳費或者辦理減、延期手續的,依法撤銷訴訟。

    4)抗辯和反訴的受理。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答辯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委託書、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有關證據; 仲裁委員會將對被申請人的反訴申請進行審查,並收取合資格的合併審理,並將費用送達投訴人; 通知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原因。 當事人應當在第一次**調查前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5) ** 試用。當事人願意在庭前進行調解的,安排庭前調解; **程式:上訴和辯護、調查和盤問、辯論、調解和裁決。

    6)結案。貿仲委應當自仲裁庭組成之日起60日內審結,案件複雜的,可以延長30日。 以調解、裁定方式結案的,應當將調解文書、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撤回訴訟或者視為撤回訴訟的,應當向起訴前提起訴訟的人送達撤回訴訟的協議通知書,向被起訴人送達撤訴通知書; 收取的仲裁費用應支付給銀行,並送達當事人的銀行費用憑證,並辦理退稅手續費。

    2. 勞動仲裁的受理範圍是什麼?

    1)因企業員工辭退、撤職、辭退,以及員工辭職或自願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2)因國家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法規的實施而產生的糾紛;

    3)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而產生的糾紛(包括因勞動合同的執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應當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認為可以受理的勞動爭議。

    在實踐中,有些人會簡單地將所有的勞動爭議理解為勞動爭議,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比如,如果保姆的工資被拖欠,雙方都是自然人,屬於勞動關係,與勞動爭議有區別,所以不需要先走勞動仲裁程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回答
4個回答2024-02-28

法律分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More

2個回答2024-02-28

1、我國對勞動爭議實行“一審兩審制”,即勞動爭議發生後,由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對於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補償等不超過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金額的12個月的爭議,以及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而產生的工時、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的爭議,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雇主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雇員不受此限制。3、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實行森兆北二審終審制度,對一審法院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 >>>More

8個回答2024-02-28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More

5個回答2024-02-28

格式和內容]勞動爭議仲裁起訴書由第一部分、正文和最後一部分三部分組成。 >>>More

3個回答2024-02-28

完整的仲裁請求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事實及理由:說明申請事項(包括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位址等),主要根據你案件的具體情況,格式很簡單,關鍵是寫乙份申請書,最大限度地保護你的合法權益,根據你的情況勝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