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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問題,因為續約時不限期是國家規定,你老闆說的不行,呵呵,改不改也沒關係,要看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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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它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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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修改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口頭修改勞動合同並實際履行乙個月以上,修改後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的, 行政法規、國家政策、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書面書寫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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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後可以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是指勞動關係當事人在勞動合同生效後,在履行完成前,對勞動合同部分條款的修改、補充或者廢止達成協議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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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後可以變更。 勞動合同的修改是指勞動關係雙方在勞動合同生效後,在履行完成前,對已經訂立的勞動合同部分條款達成修改、補充或者廢止的協議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務承包人持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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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不能隨意變更。 企業變更勞動合同時,應當向勞動者提出書面變更勞動合同請求,並告知勞動者變更原因和變更內容; 雙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談判; 簽署變更協議,列出變更的詳細資訊和變更時間。
因勞動合同變更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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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變更。 修改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年修訂)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各自持有勞動合同文字副本乙份。
還行。 《勞動合同法》規定,自2008年2月1日起,不簽訂合同的,給予雙倍工資。 您可以在企業經營地的勞動仲裁處申請仲裁。
法律明確規定,在就醫期間不能解除合同。 如果以單位考核不合格為由開除,是故意規避法律,嚴重違法的,在培訓不合格後也要判刑,要求單位安排另乙份工作。 補償是以終止合同為前提的,與服務年限的長短有關,所以很難比較哪個補償更多。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或遣散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 長達 11 個月)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