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獲得雙倍工資補償嗎?

發布 社會 2024-02-08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還行。 《勞動合同法》規定,自2008年2月1日起,不簽訂合同的,給予雙倍工資。 您可以在企業經營地的勞動仲裁處申請仲裁。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還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但未滿一年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無期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能被要求支付未簽訂合同工資的兩倍,從受僱的第二個月到受僱滿年。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你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你申請勞動仲裁,估計公司不會再讓你在這裡工作了),而申請雙公資最多只能使用11個月(新規規定),不簽字就算無限期勞動合同了!

    如果還想為公司工作,建議你等到離職後再申請,訴訟時效可以延長到離職後一年!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不簽訂僱傭合同是犯罪行為。 您可以去勞動部門進行仲裁。 保留您公司的工資單、工作許可證和其他證明您為該公司工作的證據。

    詳情請諮詢勞工局。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下”的,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能要求雙倍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將支付雙倍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未支付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未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導致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成立; 未簽訂勞動合同,仍不能免除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當履行勞動法規定的義務,不履行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您不簽訂僱傭合同,您必須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與勞動者工資數額相等的月薪。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給予雙倍工資補償,具體原因如下:

    1、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上的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二倍,企業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1)未付款的,員工可以申請;

    2)如果員工未簽署勞動損失協議,員工可以隨時解除關係,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對企業不利;

    3、本單位不得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解雇員工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企業在簽訂合同並約定試用期後,可以在試用期內隨時以不符合用工條件為由解雇員工,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存在試用期問題,被解雇的員工必須支付經濟補償;

    4、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仍不能免除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當履行勞動法規定的義務。 如果他們不履行,工人可以向該部門提出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無期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二倍。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按規定給予雙倍工資補償。

    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2年,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從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向用人單位申請雙倍工資,最長期限為11個月。

    請點選櫻桃嶺輸入描述(最多18個字)。

    為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員工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與公司有關的其他資訊;

    2、職工工作的相關身份證明,如工作信函、員工證、員工服裝等與公司有關的證明;

    3、公司給職工的制度依據最好是將整套資料蓋章或列印,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資訊,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等;

    5、職工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進行對話,然後將錄音記錄下來,並在錄音材料中反映領導著名的宴會,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將難以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證人和其他離職員工的證詞證明勞動者在公司工作。

    7、其他能與公司相關的材料(作品簽署的檔案)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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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個回答2024-02-08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或遣散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 長達 11 個月)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