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如何補償20

發布 職場 2024-02-2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裁員補償是如何計算的?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意見及若干問題》,工資一般包括小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和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種形式。

    但是,以下幾類工資不包括在工資範圍內

    1、單位向職工個人支付的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用,如喪喪撫卹金、生活困難補助金、計畫生育補助金等;

    2、勞動保護費,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汽水等;

    3、各類勞動報酬及按規定未計入工資總額的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合理化建議與技術改進獎、中國技能獎等,以及稿件費, 講課費、翻譯費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取決於您最初與公司簽訂的合同。 必須有賠償,但違約金取決於合同中是否有約定。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在7月份加入公司,你很可能不會損失一分錢。 因為按照規定,如果簽訂合同,一年後只交乙個月的公資,而且只交幾個月的公資,怎麼能補償呢? 但既然公司說要賠,公司也不差,具體賠償公司應該有規定。

    另外,如果你還想要這份工作,我建議你休假,在假期裡找點別的事情做。

    如果實在不想做,最好在網上問問當地勞動部門是不是當地勞動部門的標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必須有補償,所以你不必擔心。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公司裁員的補償辦法如下:

    1、按工作年限,一年給予乙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給予一年工資,半年以下給予半個月工資,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獎金津貼和補貼;

    2、如未提前30天預發工資,給予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標準為上月應繳工資;

    3、最終獎金取決於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如果沒有約定,只能通過協商解決。 此外,還要看當地政府對年終獎是否有規定,比如地方規定年終獎應按單位實際工時發放;

    4、公司無法律理由解雇員工的,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每工作一年應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工資標準是根據員工辭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即所有工資的平均值;

    5、如公司有拖欠工資或扣減工資或單方面調動當事人工作或減少當事人工資等違法原因,可迫使當事人辭職或確實存在生產經營困難終止公司,並有賠償,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公司將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對員工進行補償。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勞動合同中每滿一年工作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工作時間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費率支付遣散費。 每整一年向工人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月工資三倍於勞動者上一年度勞動者直轄市人民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市級人民公布的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按勞動者平均月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年限不得超過1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員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與轉售提前銷售有關的重大事項,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提出計畫和意見,與工會或工人代表平等談判。

    在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執行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宜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影響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私營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執行。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意見書]用人單位因經營困難而解雇職工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職工,徵求工會意見,然後按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遣散費。如果工人工作了 10 年,那麼他或她將獲得 10 個月的報酬。 用人單位未履行書面通知勞動者、徵求工會意見等法定程式的,屬於非法解雇,給予勞動者補償,即勞動者工作滿一年,給予兩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照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襪子的握力超過乙個月但少於一年,則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業績不好,可以申請裁員,但單位需要協商後支付員工薪酬,按照他一年乙個月的工資計算。 經濟裁員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補償金額根據每人服務年限確定。

    另外,最好查一下你買的社保和醫療保險,可以作為計算基數的證據。 如果您不同意終止談判或對談判條件不滿意,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員20人以上或者少於20人但佔企業員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一)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組;(二)生產經營中出現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變更生產、重大技術創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後,勞動合同變更後仍需裁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

    裁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較長的人員; (二)與單位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老人、未成年人需要贍養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員,並在六個月內重新錄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撤人員,並優先招聘同等條件下被裁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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