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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包括:平等就業權和職業選擇權; 勞動報酬權; 休息和休假的權利; 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權; 有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有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 純潔的同伴有權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領取勞動報酬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的權利; 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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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內容包括:平等就業權和職業選擇權; 勞動報酬權; 休息和休假的權利; 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權; 有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有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 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和福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領取勞動報酬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的權利; 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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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法》規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四種情形 《勞動法》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果勞動合同只規定了試用期,則試用期不成立,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乙個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只能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一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勞動者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天後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單位的情況下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內容和程式以內部規章制度為準,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賠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轉移檔案和保險關係證明書;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證明,並為勞動者辦理檔案移交、社會保險關係的交辦手續 勞動合同的解除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給予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解除不給予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者應當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發生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2個月爭議,因國家勞動標準, 休息、社會保險、勞動仲裁,用人單位除勞動者提起訴訟權外,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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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2、領取勞動報酬的權利和休息休假的權利;
3、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
4、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磨大。
5、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6、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
7.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包括:
1、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式是合法的,即在訂立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3、勞動合同內容合法,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強制性規定;
4、勞動合同應採用法律規定的形式。
綜上所述,簽訂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最有利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佳規範。 勞動合同的簽訂對維護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起著很大的作用。 為避免和減少勞動爭議,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崗位、時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簽訂前應當看清楚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應當有下列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
2)作品內容;
3)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就勞動合同的其他內容進行談判、約定。
第20條. 僱傭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限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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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包括:平等就業權和職業選擇權; 勞動報酬權; 休息和休假的權利; 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權; 有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有權提交勞動爭議解決; 有權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領取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和休粗假的權利、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權、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辯護代理人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業務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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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依照憲法制定本法。 ”
2.《勞動法》還規定了勞動者的義務。 第三條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業務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用人單位利益重大損害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無法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職工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部關於實施〈勞動法的意見》第二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或者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即勞動者實際上已成為企業或者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並為其提供有償勞動的, 適用《勞動法》。 因此,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但事實勞動關係構成,勞動法也適用。 >>>More
智財權是智力勞動成果的所有權,是根據各國法律在一定時期內授予合格的作者和發明人或成果所有者的專有權。 它有兩類:一類是版權(又稱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又稱工業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