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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瀘州魏的統帥名單能找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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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額。。。 你最好查一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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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警衛制度,每個警衛5600人。 1000戶1120人,100戶112人。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國劃為都城17個師、3個星都師、1個留守師、內外衛329人、六萬五千戶。
明成祖以後,有首都師21個,留守師2個,內外衛493人,35.9萬戶。
到了明朝中期,屯田的收入大多被軍官吃光了,軍士破產分散,軍人戶數一天少,所剩無幾。此外,沒有戰爭,沒有訓練,軍士只由地主和官僚服務,不能再承擔防禦職責。
嘉靖年間,邊境問題嚴重,急需兵力,因此朝廷改為徵兵制。 衛生系統只是名存實亡。
正統第二年,浙江共蓉興39人,其中招人27人,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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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總數:管理500戶軍人家庭,(明朝北京師的三個營。
一千名將軍、將軍、總督、總督和士兵的監督者中,將軍是真正的一千名士兵);
2.千將軍:管理1000戶軍人,(明朝三大營將軍,將軍,總督,師將軍的貼兵,將軍是真正的2000名士兵);
3.游擊隊:獨立營級的獨立防區,可臨時管理2000人;
4.將領:獨立軍團級別的獨立防區,可臨時管理5000人;
5.副將:獨立團級的獨立防區;
6.總兵力:獨立團級的獨立防區,可臨時管理2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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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重要的軍事地點,即軍隊中設立的駐軍。
警衛制度是在全國重要軍事場所設立駐軍,警衛隊有5600人,有千戶、百戶、將軍旗和小旗等單位按順序排列,每個警衛站隸屬於五軍總督府,也隸屬於軍事部。 軍**是世襲軍人家庭,每戶派一人當兵在近衛,士兵輪流在侍衛中侍衛,屯天的收入用來供應軍隊和將領的需要。 其目標是在不消耗國家財政資源的情況下養兵,但明玄宗皇帝後,逐漸變得無法維持,士兵的生活水平和社會地位逐漸下降,逃兵人數逐漸增加,因此軍備逐漸過時[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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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機構全部進駐軍隊,實行軍政一體化管理,多設在邊境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重要軍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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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軍制是侍衛制定的,你說的就是官職,只是職位的大小。
明朝建立了乙個全新的軍事體系,即衛士體系。
根據這種警衛制度,前方、後方、中央、左翼和右翼軍隊總督辦公室作為該國最高的軍事機構成立。
五軍總督府管轄多個都道府縣,都督府管轄全國各縣設立的若干警衛隊,乙個警衛隊5600人,並設有指揮官、使節等官員,管轄5000戶以上。 1,200人作為1,000戶的辦公室,有1,000戶官員,管轄區是100戶的辦公室。 以百戶為百戶,有白戶、將軍旗等官吏,管轄兩面將軍旗和十面小旗。
截至1393年,即洪武二十六年,全國有17個師,3個師,1個留守師,329個近衛軍,65個近衛軍1000戶,兵力約120萬。
只不過金衣衛有一種特殊的存在,其千家萬戶的權力,比地方警衛中同級的軍官要大得多。
你在看哪乙個**! 提交您的姓名並要求交換“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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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的軍事體系中,首都指揮部(簡稱首都司)設在地方,司令員是地方司令員。 在首都區劃下,重點區域內的地(含中央直轄市)和縣(州)進行守衛或設定。 總衛隊由衛隊長領導,管轄五千戶,共五千人; 千戶由1000戶帶頭,有10 100戶,共1120人,百戶由百戶帶頭,有2個總旗,共112人; 總旗管轄5面小旗,共50人; 小旗10人。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確定國家都司和衛生辦,共設都司17個,興都師3個,留守師1個,內外侍衛329人,衛兵65人。
魏有司令(從第三產品)、有知識的司令(從第三產品)、司令(從第四產品)、魏振夫(從第五品)、手下有經驗(從第七產品)、總督(從第八產品)、官(從第九品)、倉庫大使、副使、 等。 萬戶皆千戶(五品),副千戶(五品),鎮火(六品),下屬為官; 100戶全部100戶(正六品),普旗、小旗。 以下自衛指揮下的軍官是世襲的。
因此,濟南衛作和衛作都是地方武官,從六年級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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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特使一人是三品精衛司令部特使。
同一熟人的指揮官,來自經緯三品的兩個人指揮大使館。
指揮四人,是精衛指揮使節的第四項產品。
真福兩人指揮著武品經緯到真福司的使者。
經驗:七級精衛司令部特使師一人親身體驗過該師。
總督一人是八等京衛的指揮官。
一人指揮著九品經緯的使者。
蒼大使沒有進入經衛司令部大使館。
副使一人未入流,經衛指揮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