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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江蘇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盤點2007年我省改善教育和民生工作的進展和成效,同時就一些熱點問題向記者提問,涉及08高考、大學生就業、明年義務教育免課本費等。
江蘇省義務教育從08年春季開始免書本費。
背景:據了解,自2007年春季學期以來,江蘇省已免除全省城鄉義務教育階段774萬學生的學雜費,全省中小學生家長節約開支約17億元,其中每名小學生平均每年負擔約200元, 而初中生年均負擔在300元左右。省財政廳撥出1億元,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補貼。
在免學費和雜費的基礎上,江蘇還向經濟困難家庭的學生免費發放教科書,截至今年年底,全省累計向225萬名學生發放免費課本。
問題:教科書費減免何時生效? 免費教科書的範圍是什麼? 所有學生都能享受義務教育嗎?
答:(江蘇省教育廳財政廳副司長沈久林)義務教育階段課本費免收政策將於08年春季正式實施,寒假臨近,所有學校不得提前預收下學期課本費,免費課本範圍包括國家課程教材和省級課程教材。 所有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都可以享受這項政策,私立學校的學生也會享受一定的福利。
據估計,該省將為此支付約12億元。
今年,江蘇將增加財政投入20億元,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所有學生免除學雜費,並繼續為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免費教材,補貼寄宿生生活費。
據悉,去年以來,江蘇省財政廳每年撥出1億元資金,全面落實全省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兩免一補”(免雜費、書本費,寄宿生生活費補貼)。 在此基礎上,今年江蘇將進一步擴大扶貧救教範圍,將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免費發放教材範圍擴大到江中地區80萬人。
此外,江蘇還將加大職業教育扶貧和助學力度,支援3萬名貧困家庭學生接受職業教育。 對無法公升入高等教育的初中、高中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教育系統全年培訓農村勞動力30萬人次。
同時,教育部門將加大對大學生的獎學金和助學金金額,力爭今年對高校經濟困難家庭的11萬名學生進行獎勵和補貼。 通過多種渠道,確保每個貧困家庭的孩子都有機會接受義務教育,支援貧困家庭的孩子接受職業教育,確保每乙個被大學錄取的學生不會因貧困而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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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沒有強制要求購買,但教育部門可能有規定,所以你可以了解一下。 否則,學校亂收費,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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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期間,學校不收取學雜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條的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規定所有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公益事業。 實行義務教育,不收取學費和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義務教育制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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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是免學雜費的,這是《義務教育法》規定的。一般來說,它指的是住宿和書籍的費用。 但是,對於統一提供的教學和輔助材料,需要收取費用。 它也可能因地而異。 但是學雜費已經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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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萬仔縣高村初中的學費和課後延期費,初中二年級共計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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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頒布了《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當時的《義務教育法》沒有說免收學費和雜費,而現行的《義務教育法》是在2006年頒布實施的,所以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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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義務教育規定免收學費,只收取雜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三條 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只繳納雜費。
第四條 雜費,按照學習期間必須支出的公共開支和業務費用的一定比例確定。 費用金額應小,並應有最高限額。
第五條 雜項費用標準的審批權由省級負責。 省教育廳提出意見,物價廳會同財政廳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校條件和居民經濟負擔能力進行審查,三部門聯合報省人民**批准,教育廳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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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各級人民及其有關部門對為實施義務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條 對為實施義務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由各級人民及其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一條 年滿六周歲的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上學接受義務教育並完成義務教育; 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歲。
學齡兒童、青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推遲入學或者休學的,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所在鄉鎮人民或者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 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免考。 各級地方人民**應確保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在其戶籍所在地最近的學校就讀。
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學齡兒童、青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戶籍以外的地方工作或者居住的,當地人民**應當為其提供平等的義務教育條件。 具體措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保障本行政區域內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語言文字法》規定,普通話是該國的通用語言。 普通話以北京語發音為標準發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