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簽訂合同被解雇的問題,簽訂合同被解雇如何補償

發布 社會 2024-02-09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對於不合理解雇的,應給予員工1個月工資、1年工作=1個月工資+1個月工資、2年=1個月工資+2個月工資等補償,不滿一年的,給予1個月工資的補償。

    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如果合同中載明“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該工作”,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別理會,就算你去投訴,勞保局或者仲裁,它也會調查,你公司老闆會賠你多的,一般大公司會解雇員工,不會在乎他們損失多少錢,因為如果有人有合同的人起訴,公司不會有好下場。

    不支付員工薪酬的公司只能說是無知,因為這樣的公司不知道被投訴會發生什麼。 如果你去投訴,仲裁調查,你的老闆就得委託關係,找人辦事,請你吃飯,把錢塞進仲裁裡,花的錢比補償你多哈哈哈。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你被開除出具體問題,你可以去仲裁,你可以要求支付乙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如未提前乙個月通知,可要求支付乙個月的代通知金。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費。

    您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區的勞動局進行仲裁。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按照你說的,單位的行為是無故解除合同的行為,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

    此外,單位還需要補齊加班費。

    2、建議向當地勞動局下屬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本專案自今年5月起免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雇主在不遵守合同條款的情況下解雇雇員是違法的。 這當然是不合理的。 您可以在當地法院起訴雇主要求賠償損失。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很多專家都急於回答。

    果然,這是民生問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上述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即通過協商或法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者公司經營困難需要下崗的, 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規定,遣散費應按雇主每工作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工人。

    如果員工超過六個月但不滿一年,則在計算為一年的六個月後,應支付員工六個月的工資。 月工資是指雇員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繳納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迫勞動者從事危險工作,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具備就業資格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拒絕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補發勞動者乙個月的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而生病、受傷,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非法解雇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並收集解雇的證據。 你可以去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才能要求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支付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的工資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當員工被解雇時,需要達成協議。 解雇勞動者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宣告。 員工離職時,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書》或解雇函。

    此外,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提供解除僱傭關係的證明。 至於解雇員工是否需要協議的問題,下面我會詳細為您解答。

    1. 解雇員工需要簽署協議嗎?

    1、員工被解雇,需簽訂協議。 解雇勞動者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員工離職時,需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書》或開除轎車。

    此外,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提供解除僱傭關係的證明。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公司已簽訂協議的解雇是否可以仲裁

    如果公司解雇員工,需要簽訂協議,但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時、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至於股東代表訴訟中被告的範圍,下面我將詳細解答。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法律分析:如果員工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被解雇,員工可以協商和解; 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月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後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雇的,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後無需賠償; 但是,違法辭退的,應當按經濟補償的二倍標準給予賠償。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嚴重失職、舞弊謀私利,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證明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不予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相關回答
16個回答2024-02-09

如果你想在醫院工作,你應該問問你在醫院的直屬上司,根據法律什麼的,都是假的,你一般都不想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這些問題。 一般來說,正規醫院在安裝方面不會卡在你身上,必須有自己的規章制度。 >>>More

16個回答2024-02-09

1.在同乙個一樓,加吉爾休息得更晚,所以我不知道真正的戰鬥會是什麼樣子。 但按照之前的劇情,就算遇到,也應該是新的謎團,或者在它快要死的時候,會有人來救它 >>>More

7個回答2024-02-09

首先,你應該明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你必須付錢給網際網絡運營商上網,即網通、電信等。 >>>More

5個回答2024-02-09

標記它...

孫欣的教程好像上面有。。。 >>>More

18個回答2024-02-09

狗可以:

1. 冷 2.胃和腸的炎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