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和我媽媽繼承我父親的遺產的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2-26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你的爺爺奶奶在60年代去世了:你的父親不是“無父無母”,而是你的父母已經去世了。 因此,你要出具的不是“沒有爺爺奶奶”的證明,而是爺爺奶奶已經去世的證明。

    2.“沒有證據,還有別的辦法嗎”:

    1)目前房產轉讓的繼承:需要公證,公證必須有祖父母已經去世的證明,所以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繞過。除非您要上法庭起訴繼承權,否則您還需要祖父母的死亡證明。

    2)建議:首先,到祖父母去世前的派出所或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如果是火化,則應到火化廠或殯儀館出具死亡證明。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到祖父母戶籍地或居住地的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加蓋公章,然後拿著這本證明到有關派出所蓋上戶口公章。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派出所戶籍部門沒有記錄,可以請祖父母生前居住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爺爺奶奶去世時住在哪裡,找那裡的村委會或居委會,諮詢他們去世時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原工作人員,代你證明並蓋村委會或居委會的印章,然後到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您可以持有當地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或者到戶籍機關查詢祖父母去世時戶籍登出情況,由戶籍機關出具相關證明。

    牛金國律師.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街道和村委會可以證明,但如果不起作用,就只能起訴。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您可以上法庭解決此事。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去警察局看看,說不定有記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到派出所戶籍處查詢記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只有父親的遺產可以繼承,叔叔的遺產由叔叔的直系親屬繼承,除非叔叔生前寫了遺囑。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會根據血緣的遠近合理繼承遺產,父親的合併繼承會造成第一繼承人失去兄弟,但叔叔的遺產不是第一繼承人,損失攻擊會有所不同。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要辦理相關手續,依照法律規定繼承,了解繼承情況,核對相關資料。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我的母親還活著,我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 在父親和母親共同財產的情況下,丈夫和妻子應擁有一半的財產,屬於父親的一半應由母親和子女平均分配。 如果沒有個人遺囑,父親的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分配。

    母親將共同財產平均分配給她和父親,剩餘的屬於父親的婚姻財產是遺產,然後在母親和孩子之間平均分配。

    繼承人按同一順序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死者的主要義務或與死者同住的繼承人,在遺產分配時可能會獲得更多的紅利。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1. 遺囑繼承的條件是什麼?

    遺囑繼承體現了意志自主的原則。 被繼承人去世後,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能通過遺囑處理繼承

    1.沒有遺贈和贍養協議。 遺囑的效力高於法定繼承的效力,低於遺贈和贍養協議。 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和贍養協議或遺贈和贍養協議無效,或者遺贈和贍養協議有效,但遺贈和贍養協議未涵蓋的遺產部分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繼承。

    2、被繼承人的遺囑是合法有效的。 首先,死者在生前立下遺囑; 其次,遺囑必須符合法律對效力的要求,因為只有法定遺囑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3.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或者放棄繼承權,也沒有先於立遺囑人去世。 繼承人必須有資格繼承。 繼承人喪失或者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不再具有繼承權,不能再進行遺囑繼承; 當遺囑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時,遺囑繼承不適用,代位求償權也不發生。

    2.繼承權的喪失。

    《民法典》第1125條【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死者的;

    (二)以爭奪遺產為目的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或者虐待被害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隱瞞、毀壞遺囑,情節嚴重的;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強迫、阻礙被繼承人立下、變更、撤銷遺囑,情節嚴重的。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並真有悔改,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後來在遺囑中列為繼承人的,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的,喪失接受遺贈的權利。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您好,如果有遺囑,請根據遺囑的內容繼承。 如無遺囑啟動法定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一級繼承人繼承分配: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撫養的繼子女。

    但有下列情形的,不能參加法定繼承:

    (一)故意殺害死者的;

    2)為了繼承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或者虐待被害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變造、毀壞遺囑,情節嚴重的。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好。 您有權放棄您的繼承權。 律師提醒您,放棄繼承權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放棄繼承權; 如果沒有繼承的跡象,則視為已接受繼承。

    《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四條:繼承人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書面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收到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子女屬於繼承人第一階,繼承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繼承人、第二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繼承人的有第二繼承人繼承遺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如無葬一階繼承人,則由二階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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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回答2024-02-26

首先,分割父親和母親的共同財產,確定父親的遺產範圍。 然後按照你的遺囑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如果你的父親沒有立遺囑,你(包括你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你的母親和你父親的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分你父親的遺產。 >>>More

7個回答2024-02-26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一方的財產:(二)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以及一方因身體受傷而獲得的其他費用。 >>>More

11個回答2024-02-26

到繼承財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地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資料:(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死亡通知書、骨灰證明、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登出戶籍)、 等。;(2)死者遺贈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明、存款證明等。 如遺產在香港,須提供由香港遺產稅辦事處發出的遺產清單; (三)繼承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四)親屬關係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必須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 >>>More

12個回答2024-02-26

細節沒有明確提供,因此目前無法得出明確的結論。 >>>More

13個回答2024-02-26

是的,人家要相處很久才能知道自己的真實性格,短時間內不會徹底了解他,剛開始的時候,自然會注意到自己的言行,還有彼此的感受,久了,你們就熟悉了,就會放手, 而且你不會那麼在意,這些都是正常現象,大多數夫妻都是這樣。最重要的是你如何改變他,讓他知道你現在在想什麼,如果他意識到他對你不好,他會注意到你的感受。 你可以撒嬌地談論他以前對你有多好,現在對他有多壞,而且,你要經常說話,多交流,這很重要,不要以為在一起很久了,理解了就不用管好你的愛情了,我的經驗就是多撒嬌, 而且經常問一些問題,問什麼問題,在他工作的時候表揚他,雖然他知道那個時候表揚他是有目的的,但是他也會樂於接受,多為他著想,有些事情是男人非常希望女人理解和支援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