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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受傷的; 2、上班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搶救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2.在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緊急救援、救災等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3.原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工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書,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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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並且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的規定。
十。 4、本條規定視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處理:
(一)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成癮;
3)自殘或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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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 在緊急情況下,雖非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與本單位重大利益直接相關的工作;(二)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或者技術改進的; (三)因在生產和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有害因素而引起的職業病; (四)在生產、工作期間和區域內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傷害,或因工作緊張或首次搶救後因工作緊張或工作能力完全喪失而突發疾病死亡的; (五)因履行職責造成人身傷害的; (六)從事緊急救援、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利益的活動的; (七)因公致殘、因戰爭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的; (8)在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導致受傷或失蹤,或因突發疾病死亡或首次救援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九)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必要的路線上,發生無個人責任或者無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不予認定為工傷:
a) 犯罪或違法;(2)自殺或自殘; (三)鬥毆; (4)酗酒; (五)故意違法;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 雇主與雇員之間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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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受傷的;
2、患有職業病;
3、因工受傷或事故失蹤;
4、在工作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5.因公死亡;
6、因工傷、舊傷致殘;
7.在維護公共利益過程中受到損害的。
工傷又稱工傷、工傷、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中,因不利因素和職業病而遭受的傷害。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或收尾工作。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您好: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認定工作,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 >>>More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進行工傷認定。 賠償金額只有在考核級別後才能最終確定,同一級別的賠償金額會因地而異。 如果您不熟悉它,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 或者執行以下操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