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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報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事故單位和收治病人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人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報告的,應當立即向同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接到報告的縣級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執行。
本規定應當報同級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縣級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人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偽造、銷毀有關證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04條,醫療機構認定其接收的患者為食源性疾病。
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為患者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縣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相關資訊。 縣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認為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應當及時通知同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正在調查和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發現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資訊,應當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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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一條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事故發生單位和**收治病人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接到報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同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銷毀相關證據。
第七十二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並採取下列措施預防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第七十三條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責任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 並向同級人員提交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組織事故責任調查。
第七十四條 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並對食品安全事件相關因素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第七十五條 食品安全事故偵查,除查明事故單位責任外,還應當查明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監督管理、認證的認證機構工作人員的失職失職、失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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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食品事故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人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人民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件報告後,應當立即會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質量監督部門、農業行政部門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並採取下列措施預防或者減少社會危害:
1、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受傷的人員;
2、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進行封存,並立即進行檢查; 對經確認受汙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有關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3、對受汙染的食品相關產品進行封存,並責令其進行清洗消毒;
4、做好資訊發布工作,依法發布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對可能危害進行說明和說明。
發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的食品安全事故,縣級以上人員應當立即成立事故處置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並按照前款規定和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對事故相關因素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相關部門應予以協助。 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向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條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人民**市級以上設區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 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向上一級人民**和上一級人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涉及兩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前款規定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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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調查食品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發生單位的責任,以及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監督管理、認證的認證機構工作人員的失職失職和失職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07條 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事故的性質和原因,確定事故責任; 並應提出糾正措施。
在食品安全事故的偵查中,除了確定事故單位的責任外,還應當確定有關監督管理部門、食品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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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應當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人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因為縣級以上人民建立了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平衡和管理體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農業行政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在同一水平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事故單位查封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設施等進行保護,必要查封但事故單位尚未查封的,應當直接查封或者責令事故單位立即查封,並通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事故相關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在調查結束後,向同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行政部門報送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陪同或者阻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有關部門應當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中國有2億多在中小學就讀學生,這是乙個相當大的社會群體。 長期以來,學生的安全一直是學校、教育部門和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 因此,學校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助、自我保護教育非常重要。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