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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通過; 通過沒有紅綠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時,請減速並優先給行人和車輛讓路。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 如果行人正在過人行橫道,他或她應該停下來讓路。 當機動車在沒有交通訊號燈的道路上通過時,應避開行人過馬路。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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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負責任! 在“斑馬線”上,機動車沒有先行權! 至於他有沒有帶人一起去,也不免除你碰他的責任!
幸好沒有傷到孩子! 謝天謝地! 他也有違規行為,不能成為你打他的理由,所以你要“承擔全部責任”,他的違規行為將由交警單獨處理。
您可以盡力主動調解! 減少您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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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斑馬線,讓騎車人出錯,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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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騎自行車橫穿斑馬線是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定,過馬線時應提倡自行車,有斑馬線的應從斑馬線推過,而不是直接騎過去,這是不符合相關交通安全規定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條 駕駛車輛、電動自行車或者三輪車穿越路段機動車道的,應當落車並執行,有人行橫道或者人行橫道設施的,應當通過人行橫道或者人行橫道設施; 如果沒有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設施,或者不方便使用人行橫道設施,請在確認安全後直行。
非機動車因占用非機動車道而無法在本車道行駛的,可借用相鄰的有燃盡的機動車道在被封鎖的路段行駛,經過占用的路段後迅速返回非機動車道。 在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應減速並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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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自行車橫穿斑馬線屬於違規行為,根據相關規定,過馬線時應提倡自行車,有斑馬線的應從斑馬線推開,而不是直接騎過去,這是不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定的行為。
1. 誰負責闖紅燈和在斑馬線被撞?
目前,對於行人闖紅燈時,在行人路斑馬線上是否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於無過錯的機動車,在法律界仍存在很大爭議。 根據之前的判斷,斑馬線的交通事故通常更有可能有利於弱者。 即使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仍需承擔責任。
2、車輛闖紅馬線時,會不會立即紅燈停車?
當車輛越過斑馬線時,不視為闖紅燈。 路口的電子眼拍攝闖紅燈違法行為時,一般需要拍3張**照片作為證據。 一種是車輛在紅燈處沒有越過停止線,另外兩種是車輛在紅燈處繼續前進,越過停止線並完全進入交叉路口,3是會清楚地記錄車輛在紅燈過程中的位置。
如果您不小心闖紅燈,但您已經越過停車線,還沒有完全通過十字路口; 事實上,交警會根據以下情況撤銷違規行為:
1、路口停車不妨礙交通;
2、不影響斑馬線通行;
3.那些沒有完全通過十字路口的人。
3、汽車闖紅馬線時算闖紅燈嗎?
如果汽車在紅燈時穿過斑馬線,則不被視為紅燈。 雖然越過停止線會被電子眼捕捉到,但這並不意味著紅燈在執行。 闖紅燈違規認定如下:
1、紅燈亮時汽車不離開停車線;
2、紅燈亮時汽車通過路口;
3.紅燈亮時,您已經越過了線並繼續向前行駛。
如果車輛在紅燈處越過停車線,停在斑馬線處,這種情況就是越線停車。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違反紅綠燈指示,越過停車線,在紅燈亮起時繼續行駛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在路段上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穿越機動車道,應當落車,有人行橫道或者人行橫道設施的,應當通過人行橫道或者人行橫道設施; 如果沒有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設施,或者不方便使用人行橫道設施,請在確認安全後直行。 因占用非機動車道而無法在本車道行駛的非機動車,可借用相鄰機動車道在被封鎖的路段行駛,經過占用的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 在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應減速並讓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不得在有禁止掉頭、左轉標誌的地點,以及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掉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