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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光速是用麥克斯韋的四個方程組(可以預測所有電磁現象)來預測的,是速度的上限,但這違背了傳統的概念,就像你坐車的時候,雖然你相對於汽車是靜止的,但好像你在地面上移動, 但是光速是不會改變的,所以科學家們都在努力尋找麥克斯韋方程組建立的那種介質(稱為以太),而且因為是介質,介質會在內部運動(如水的流動、暗流),這會導致光速發生變化,所以歷史上有乙個著名的麥可遜實驗, 它利用了這個原理,但實驗監測發現,無論哪個方向,光速都保持不變,於是愛因斯坦決定拋棄原來的理論,建立新的理論體系,提出相對論與sp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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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實驗證明了光速是恆定的,所以從這個現象出發,狹義相對論就從這一點出發,用數學證明了物質、時空和空間的重量是相對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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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實驗證明,不管你用什麼方向和狀態來測試光速,結論都是一樣的,似乎是這樣,只是知道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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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光速在任何參考係中都是一樣大小的,很難想象,呵呵,這和伽利略的幾何完全不同,是偽歐幾里得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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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論我們看什麼參考係,光速都是恆定的! 我們都知道,在人類文明的整個發展過程中,最大的作用是那些為科學技術的發展而努力奮鬥的科學家! 這是他們孜孜不倦的研究;
在發現現代科學之後,人類在數百年的時間裡迅速改變了他們的生活,使地球的文明獨一無二! 而離我們最親近的一代學術公牛,一定是上個世紀著名的物理學家阿爾伯特·愛因斯坦!
用楊振寧先生的話說,愛因斯坦是唯一能與物理學奠基人牛頓相媲美的科學家! 上個世紀物理理論的三大支柱:狹義相對論、廣義相對論和量子力學,愛因斯坦在它們的形成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特別是在“狹義相對論”中,愛因斯坦引入了光速恆定的原理,以及光速是宇宙中速度上限的原理,徹底顛覆了我們之前的時空觀! 然而,眾所周知,人類還沒有完全理解光速和光子的奧秘。
那麼,為什麼愛因斯坦假設光速是恆定的呢? 答案很簡單:無論何時何地,我們觀察任何參考係中的光速,其速度都保持在恆定水平,即接近每秒 300,000 公里; 後來,隨著麥克斯韋方程的建立;
光速不變的原理已被物理學界成功證實。 可以說,既然麥克斯韋方程組的聯合解已經計算出來,“光速不變”就不再是乙個假設,而是乙個事實。
因此,許多人認為,光速可能決定了我們所生活的三維空間的構造穩定性。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真的能夠超越光速,也許不再不可能“超越時間”,甚至前往其他多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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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假設光速在變化,那麼就會有很多情況需要考慮,要把理論發揮到極致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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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光速是已知速度中最快的,如果假設光速是恆定的,則有可能根據相對論推斷出超過光速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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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的特殊性體現在因果律的傳播速度上,所以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簡明扼要地解釋了光速總是恆定的,但實際上反映了因果律的絕對性。 在物理學的另一條線,量子理論中,由於波粒二象性,光子的概念出現了,靜止光子的質量等於零。 因此,光速的特殊性也反映在光子靜止時的質量為零,只是處於假設狀態。
或者,物體本身的質量限制了它的速度,並沒有達到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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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不斷變化的。 因為特定光源發出的光總是受特定條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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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數學上並不容易理解,但光速確實不會改變,因為當你觀察光的光波波動時,你會發現它在不同的坐標系、慣性系中是一樣的(這個實驗已被證明是正確的),然後你的問題就有乙個基本錯誤! 與閃光相反的光速是w+v(1+wv c 2)是兩個速度,乘以光速,同方向是把v看作負值,解仍然是光速的1倍(上面的公式是由於洛羅茲變換)。 你說的是使用伽利略變換,其中兩個速度直接相加和相減。
但是經典力學中的伽利略變換是不完整的(因為經典力學中的速度比光速小得多,所以即使忽略也不會很明顯),但事實證明相對論是正確的(正如恆星的運動所證明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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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簡單談談光速不變性原理的起源。
本來是真空中電磁波的麥克斯韋方程組,那個參考係沒有指定,也就是說,無論哪個參考係計算真空傳播的光速,它都是乙個常數c,當然你的Flash計算也是c。
起初,人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於是他們假設光在真空中傳播的介質是以太,然後假設以太是絕對靜止的,並開始尋找以太。 結果,尋找以太的實驗證明了以太總是隨參考係運動,也就是說,無論參考係的狀態如何,以太相對於參考係都是靜止的,這相當於以太相對於所有參考係是靜止的。 所以以太是乙個多餘的概念。
你可以這樣理解,真空相對於所有參考係都是靜止的,所以電磁波(光)在所有參考係中的傳播是介質的速度+光速(這裡不考慮狹義相對論的速度合成),而介質是真空,速度總是0, 所以光速總是C。
歸根結底,恆定的光速是乙個實驗事實,所以它作為乙個原則,乙個基本假設。 實驗事實不需要證明。
除非有一天發現乙個更基本的原理或實驗事實,然後就可以從這個原理中推導出光速。
這裡還解釋了水、玻璃和空氣中的光速對於不同的參考係不是恆定的。 這是因為對於所有參考係來說,只有真空是靜止的介質。 可以計算出其他介質中的光速,與相對論速度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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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條法律,我不知道為什麼,也不知道它是怎麼來的。 簡而言之,情況就是這樣,實驗證明了這一點。 光速在所有慣性坐標系中都是 c 常數,並且在閃電俠的慣性坐標系內。
無論他為他或c移動多少光,你都不能用你的慣性坐標系來描述它,你必須用那個閃光燈的坐標系來描述它。 所以,你必須問哪乙個是兩個距離的結果。 如果要說為什麼兩個人之間的距離不同,相對論裡有時鐘慢效應,你可以去看看他的結果來理解一下,不是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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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論是這樣計算高速下的相對速度的。
A 的速度 + B 的速度) [1 + (A 的速度 + B 的速度) 除以 c]。
相對論是關於時空和引力的基本理論,主要由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創立,根據研究物件的不同分為狹義相對論和廣義相對論。 相對論的基本假設是相對性原理,即物理定律與參考係的選擇無關。 >>>More
首先考慮經典的時空觀,即伽利略的時空觀,其中時間在不同的慣性系之間同步,向量和速度之間存在簡單的加減關係。 在力學領域,暫時沒有區別,但對於電磁現象,也就是高速運動的現象,在經典的時空觀中存在矛盾,波動方程反映出電磁波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是光速,但這個速度是相對於哪個參考係的呢?如果我們換成另乙個參考係,這個波動方程的形式就會改變,並且不滿足物理定律協方差的要求(即,在所有慣性系中,物理定律應該具有與牛頓定律相同的形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