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乙個女孩,我該如何選擇放棄乙個資金充足的公共機構?

發布 社會 2024-02-09
3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同情你,也同情我自己,我暗戀乙個人6年了,我從來不敢說出來。 我真的很喜歡她,但因為學習自制力差,家人不允許我做出這樣的選擇,所以我選擇了保持沉默。 我不知道我的選擇是對還是錯,但我還是選擇了我現在的生活,盡量不分心,保護我的學業,也許我以後能贏到我的生活,我能最大程度的保護家人的利益,但難免會失去她, 而我真的陷入了兩難的境地,為什麼上帝會讓我做出這樣的選擇。

    我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希望你能忠心耿耿!如果你放棄現在的工作,和她一起為未來而努力,必然會造成家庭關係的緊張和不和諧,甚至引起父母對她的不滿,讓你未來的婚姻會遇到來自家庭的極大阻力。 就算能勉強答應,也會造成婆媳關係緊張,進退兩難!

    再說了,出門的風險不小,充滿了未知,愛情需要麵包,所以你的工作不能放棄,但你和她的關係還是可以操縱的。 我建議你可以和父母溝通,用溝通來解決分歧和衝突,這樣效果會更好,後遺症會更少。 溝通時,盡量輕聲談判,不要走得太遠。

    同時,你要明確表明自己的立場,你很喜歡她,你不想分開,你可以用真誠打動你的父母,你可以用你對愛情的堅持感染你的父母,並盡力與父母取得滿意的結果。 這個過程很長很辛苦,你要有充分的耐心和毅力,因為現在不是讓父母理解的時刻,你要做好準備,但前途是很光明的,這需要你不懈的努力,相信你的父母遲早會明白的,努力工作, 祝你們倆生活幸福,不要像我一樣給自己留下太多遺憾。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也許我和你有同樣的情況,但我個人認為你面前有兩個選擇,第乙個是想辦法讓那個女孩在你身邊工作,這是最完美的。 要是不行,我就得走第二條路,趕緊把爛攤子摳出來,說不定很多人會噴我,但我還是想說。

    對乙個男人來說,最重要的兩件事是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家庭。 當然,前者是基礎,後者是結果。 這並不意味著你不能和他一起找到乙份好工作。 乙個資金充足的公共機構的薪水要少一點,但現在也是乙份黃金工作。

    如果她不願意過來陪你,那就意味著你已經是那個在權衡方面被拋棄的人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看到你的文字,我不禁想到,曾經有兩個女孩讓我離開這裡(我的家鄉),我固執地留下來,以為在這裡可以有更好的發展,但她們都離開了我。

    我後悔了,我後悔為什麼非要留在這裡,難道我去外面的世界就不能發展嗎?我後悔了......

    但當他們離開時,我意識到也許他們不屬於我,我們只是兩條偶然相交的平行線。

    現在單身,我每天都在為自己做事業的規劃,我的工作不如你,但我不放棄,我一直在努力。 我相信我的餘生不會灰暗。

    過去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他們已經高高興興地離開了,我還想繼續活在這樣的悲傷中嗎?不,乙個好人四面八方都有野心,雖然我的野心不是四面八方。但我會按照自己的想法工作,沒有人可以干涉我的任何決定。

    同理,你已經走到了邊緣,為什麼要這樣折磨自己,如果你想出去,勇敢地邁出一步,如果你不想,那就留下來,為你的未來而努力,你的心有多寬,你的世界會有多寬。

    外界不一定適合你,你有很多問題,提公升自己,你必須吸收你所遭受的經歷,否則你會等待同樣的痛苦。 我不希望你和我一樣在同乙個問題上遭受兩次同樣的損失。

    如果你的父母是你的親戚,它不會傷害你,但你是乙個人,你是乙個成年人,你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被自己看不見的枷鎖所困。 加油,祝你早日走上你想走的路,一路順風順水。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你確定她是你要找的人,是你這輩子注定要成為的人,那就去找他吧。 當你年輕的時候,你會學到很多東西。 前提是,如果你能讓你的父母理解你,支援你。

    如果她能來找你,那將是兩全其美的,也許她願意。 你有沒有問過她是否這麼認為,並建議你和她談談。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聽父母的話,父母不會把你推進火坑裡,生活是現實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父母都是為了你好。

    我也相信你對她的愛。

    但。 你改變了你的觀點。

    她能為你放棄這些東西嗎?..

    如果你感到困惑。

    聽你父母的話。

    我的座右銘是:不想要我的人。 沒有必要考慮她。 因為我要把我的時間留給那些想念我的人。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我家鄉的大學老師!

    得去@1,離家近,有很多好處,你現在看不到,因為你還沒有走到這一步。

    2、女人生孩子的時候,要放假,老師的雙假很舒服。

    3.工資少,一點也不擔心,多多少才算多? 如果你有乙份正式穩定的工作,一般找乙個家庭背景好的伴侶是沒有問題的,你很快就會有房子和車子,你的生活質量也會上公升。 眾所周知,窮夫妻會哀悼嗎?

    4、教師社會地位高,信譽好,壓力小。

    不要以為別省的月亮一定很圓,也不要以為大都市很好,公務員很滋潤,其實公務員和記者並沒有想象中那麼漂亮。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記者。 人脈很多,有時候也有一些好處,哪怕領導要給你一些面子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哇,這都是好工作,你推薦當老師嗎,女孩? 先做,做不到就考公務員考試。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1 沒有說這是試用合同,不是。 此外,雖然是事業單位,但任用制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勞動合同辦理。 到期日期可以續訂。 符合法定條件後,可以要求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聯絡。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沒有必要每年都簽訂勞動合同,但一般每三年籤一次就足夠了。

    如果您已經獲得了職稱,您也可以在僱傭期限內簽署一次。 最好是連續簽字,這樣有利於提高工資等級。 如果您連續簽約三次以上,您可以申請長期合同。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目前事業單位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用工期限為一兩年,每個單位不一定相同。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很多地方的事業單位合同是形式上的,就是實行一些所謂的充分就業制度,結果就是多了乙個工作崗位,每年填一次合同。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要求,2009年,要徹底完成事業單位用人制度改革,取消設立。 可以概括為“舊制度為老人,新方法為新人”,採用用工制度,為所有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問題。 但是為什麼你的合同期這麼短?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我們每年簽訂為期一年的合同。 公立教師。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的規定,事業單位也必須遵守《勞動合同法》。 與其簽訂《事業單位勞動合同》,不如簽訂《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於去年6月入職的,應當在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簽字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 它應向雇員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3、今年6月工作滿一年後,雖然勞動合同尚未簽訂,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與勞動合同簽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續簽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你這次籤的合同是第二份合同。

    4、需要注意的是,這次勞動合同期限一年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在一年後簽訂的,即2009年6月,則無限期勞動合同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簽訂。

    5、《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也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較長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一年的試用期也違法,這也與工資福利有關,建議您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以下規定。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去年我和你的情況一樣,我終於放棄了我選擇去讀研究生的機構。 手續有點麻煩,我去過學校好幾次,但每所學校可能都不一樣。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也許結婚後,你會發現你再也受不了她的脾氣,選擇適合自己的,畢竟愛情不是片面的,如果你的愛不被珍惜,那麼繼續糾纏也就沒有意義了,受傷的只能是你,不是嗎?所以,放手吧!你的選擇是對的,我支援你!

    我是從乙個女孩的角度,個人觀點來思考的,: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同意,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一場葬禮,只有經歷過風浪的夫妻才能最終成為夫妻,去找你的愛吧!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既然你選擇了放棄,那有什麼問題呢?你真的該放下了,不要再想了,你怕你找不到這樣的條件的好人嗎?說實話,你真的能容忍乙個有這種性格的女孩嗎?

    不就是和她前男友一樣嗎?你為什麼要求困難? 讓我們找到乙個更好的。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如果她不愛你,就冷靜點,只要想想這個女孩是你愛情的老師之一,有些人有緣分,有些人有緣分。 冷靜下來,找到真愛。 去吧!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不建議找這樣的老婆,談戀愛是可以的。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你為什麼還活著?

    如果她是乙個非常孝順懂事的人,無論如何都不會讓父母難過,那麼她會選擇繼續這樣下去,她的性格會接管一切。 即使她有反抗的衝動,到頭來也永遠不會被她的性格所說服。

    如果她是乙個本來叛逆的人,有自己的主見,有自己的想法,敢於實現自己的想法,那麼她一開始就不會被迫結婚。 顯然她還是有點虛弱,至少我認為是這樣。 當初不要說你為什麼按照媽的說法結婚,目前最重要的決定取決於你有多幸福。

    就我而言,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愛情。 因為原來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孩子對我來說是一種負擔,一種負擔,一種痛苦的回憶。 而不是結晶或希望的東西。

    我還年輕,我有權利享受我應該過的生活,人生只有一次,為自己而活,活得幸福,否則最好不要活!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兩者都有,但不是和現在的人在一起,她可以先把孩子養給父母,等她長大了再自己撫養,應該有人愛她,愛這個孩子,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首先,我為這個女孩感到非常抱歉。 在“是”或“否”之前,我想如果是我,我就得看看父母為我選擇的這個人是不是愛我,愛我,如果是這樣,其實你已經很開心了,否則父母會難過,孩子會難過,他也會難過; 如果不是這樣,我會找到我的真愛。

    有道理,我同意。

    這是為了看看你父母選擇的人是否真的愛你。

    如果是這樣,你會很高興的。

    孩子是無辜的,絕不能讓孩子失去乙個愛他、愛他的父親。

    或者失去母親。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學會拯救自己,而不是拯救你的婚姻! ~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這種情況會發生在全額資助的公共機構的下屬單位,如果你在全額資助的公共機構的總部,這種情況將不存在。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是的,這是因為在原有的制度下,公共機構的改革並不徹底或難以推進。 目前,被稱為全額財政撥款的公共機構很多,但這種型別的公共機構很多其實是公開從事經營活動,但在公共機構方面難以管理和改革公共機構,因此預設不宜打破,尤其是以財政撥款方式實行轉移支付的“全額撥款公共機構”。 所以,在你提到的財政撥款充足的公共機構中,也有這種情況,這是乙個比較普遍的現象。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就看你想要什麼樣的生活了,想穩定,可以去事業單位,想挑戰高薪,可以去企業。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是的,一開始只有 1000 多個。

    在那之後,大約有 3,000 人。

    反正過年假期有補貼。

    年終獎金也很可觀。

    不管他先怎麼治療,我都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拿著鐵碗!

    祝你有快樂的一天,有很多錢!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一開始,只有 1,000 多人。

    在那之後,大約有 3,000 人。

    反正過年假期有補貼。

    年終獎金也很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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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個回答2024-02-09

你可以繼續追她,她不出來,你可以拿簡訊冒犯,天天關心她,甜言蜜語,臉皮厚! 如果人家真的不想要你,那也沒關係,也許性格不合適,沒有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