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年的工資是根據你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這要看你繳納社保時公司給你付了多少錢,公司一般會按照當地的最低標準申報。 例如,如果有兩個月的1200和十個月的1500,則總和為(120*2+1500*10)12*6=8700
-
1.工傷賠償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各市發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確定。
(一)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2)停工期間(工傷期間**、**),按原待遇支付工資;
3)單位負責停職期間的護理需求;
4)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按照受傷職工所在地的標準發放;
5)經工作能力考核後,1-10級殘疾的,還可享受殘疾津貼(1-6級殘疾)、一次性傷殘補助、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5-10級殘疾合同終止後領取)、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5-10級殘疾合同終止後領取)。
-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7級至10級殘疾的,除醫療費、住院費和其他符合規定的費用外,還應當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其中10級傷殘為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在合同終止前個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 這兩種黃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各地金額不同,具體金額可向勞動部門諮詢。
綜上所述,除報銷醫療費用外,10級工傷傷殘可領取三項補貼:
工傷**補助金:一次性傷殘撫卹金;
工傷一次性醫療津貼(僅在合同終止或個人終止合同時提供);
雇主支付: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僅在合同終止或個人終止合同時提供);
-
1、工傷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的專案、範圍和標準,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九條。
2.關於工傷賠償(工傷保險金)支付責任的主體,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
3、工傷賠償(工傷保險待遇)涉及工傷(是否為一般工傷或構成傷殘程度和死亡)、工傷程度、工資水平、地區、是否由山區旅行者終止或終止勞動關係、本人年齡等因素。 建議工傷人員閱讀《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再根據自身情況研究判斷賠償事項。
-
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化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 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應當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考核),並依法繳納工傷保險待遇(賠償)。 工傷認定和鑑定的範圍、專案、標準、計算方法和程式,由《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社會保險法》規定了工傷保險金的支付(承擔)責任主體。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
法律分析:事故傷害發生後,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確定後,可以申請工傷鑑定,最終可以計算賠償金。
賠償金額按相關專案計算,補償金額計算完畢後,單位已投保工傷保險的,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按標準直接發放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他們沒有投保,他們將與雇主協商,按照標準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因工傷住院伙食補助,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非工傷所致的工傷**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基本醫療保險和防顫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
在工傷事故的處理中,對於受傷員工或其家屬來說,最重要的是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 工傷賠償的具體專案有哪些? 1、醫療費用報銷醫療費用,包括住院、培訓、工傷期間的醫療費用。
2、住院餐補貼、交通、住宿及1、住院餐補貼均為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後,報辦機構批准在規劃區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交通費用按當地標準規定; 食宿費由當地每天的標準人數確定。 3、輔助器具費用,參照當地工傷職工輔助器具的分配專案和費用限額。 4、停職期間的工資為員工原工資福利,停薪留職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延長。 5、停工期間的護理費用。
6. 一次性傷殘津貼。
七、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和辦法的具體規定。 8. 因公死亡時,一次性發放工傷死亡津貼、喪葬津貼和受撫養親屬撫卹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和工傷費用;2)住院餐補助;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9)勞動能力考核費。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目前,工傷賠償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工傷撫卹金:用人單位應當為工傷勞動者提供休養、休養、職業技能轉移等方面的幫助。 此外,還需要支付與工傷有關的傷害,例如醫療費用、傷殘撫卹金和死亡撫卹金。
2.醫療費用:受傷職工在傷病期間的醫療費用由企業支付,保險公司按規定報銷。
3.工傷津貼:根據工傷的嚴重程度和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工傷工人可以領取保險公司支付的工傷津貼。
4.傷殘津貼:根據工傷造成的人身傷害程度,受傷工人可能會獲得保險公司支付的傷殘津貼。
5.身故撫卹金:對於因公死亡的工人或雇員,倖存的家庭成員可以獲得保險公司支付的死亡撫卹金。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將根據殘疾程度、殘疾型別、職業名稱、工資收入等因素計算確定。 同時,在享受工傷保險賠償的過程中,工傷職工或其家屬應就醫,及時報告和認定,並及時向保險公司提出投訴和仲裁請求,以保障其合法權益。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死亡賠償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是49.13萬元的20倍。 有關工傷的其他問題,請參閱。
工傷賠償保險支付個人,賠償金額取決於您評估的殘疾程度以及當地的可支配收入。 補償金包括醫療費用、傷殘津貼和一次性就業津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