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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員工完成辭職手續後,公司應結清工資,否則,員工將報勞動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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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之日結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工資是按月支付的,每隔乙個月支付一次是違法的,下個月支付這個月的工資是合法的。 拖欠工資、不支付工資、或被扣工資的工人可撥打12333**投訴,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您也可以向勞動局的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如果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員工可以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勞動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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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全部工資。 延遲支付工資乙個月是違法的。 如果工資沒有及時支付,有兩種方法可以申請工資:
1、工人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獨立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勞動者本人和平均受撫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2)社會工資平均水平;
3)勞動生產率;
4)就業狀況;
5)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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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職人員離職前乙個月延遲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辭職期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理辭職手續時結清勞動者的全部工資。
法律分析]雇員在正常辭職後乙個月後支付工資是違法的。公司強迫員工留住員工,甚至阻止員工辭職,以及以不支付工資為由強迫員工辭職,都是違法的。 員工離職後,一些用人單位因各種原因拖延支付工資,如未進行交接、用人單位尚未招聘新員工、未達到工資發放週期和時間等。
遣散費應在勞動者辦理辭職手續時結算,但如果勞動者給用人單位帶來經濟損失,那麼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扣除工資來補償,但前提是勞動者的同意能夠得到執行。 員工辭職期滿後,公司應當在辦理辭職手續時結清員工的全部工資。 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不得無故扣除或拖欠員工工資。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是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如果合同約定了每月支付工資的天數,如果約定的期限尚未支付,則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公司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移送和社會保險關係手續。
公司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交接結束時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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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職後乙個月延遲支付工資通常是不合理的。 員工正常離職乙個月後支付工資是違法的。 員工離職後,有的用人單位因各種原因延遲支付工資,如未進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尚未招聘新員工、工資發放週期和時間尚未到來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過失解雇)]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筆跡程式碼;祁淑雲.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離開公司的步驟是什麼?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並收到辭職表格;
2、職工應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月初提交辭職函,並找到公司簽字同意;
3、職工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辦理辭職手續;
4.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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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合理,如果員工按照正常辭職程式辭職,辭職期滿後,用人單位應全額支付員工工資,並為員工辦理辭職手續和社保轉賬手續。 離職後乙個月延遲支付工資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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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勞動關係事實。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償還社會保險和工資。
第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作為代償金。 四、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
建議及時收集相關證據,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 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職工工資。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可以向單位內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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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什麼原因導致工資被拖欠乙個月是合理的,如果你這個月離職,你會在下個月的15號和你的同事一起支付你的工資。 如果是因為“辭職”,下個月15日發的工資要到下個月15號才能發,這是不合理的。
如果申請勞動仲裁,是以“拖欠工資”的名義嗎? 仲裁申請書是否僅僅是要求“按時支付工資”? 其實,仲裁申請、立案、**、裁決書等,這一系列的流程基本都是乙個月,和下個月的工資差不多。
具體時間如下:
如您提出申請,仲裁應當在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仲裁申請受理後,仲裁委員會應當在5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10日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交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逾期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組成仲裁庭,並將仲裁庭的組成書面通知當事人。 “仲裁庭應當提前五日書面通知當事人日期和地點。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提前三日申請延期。 是否延期,由本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仲裁庭應當自仲裁申請被仲裁委員會受理之日起45日內對案件作出裁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席批准,可以給予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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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表示,離職員工延遲支付工資乙個月是不正確的實際上? 對於每個公司的制度來說,這可能有所不同,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嗯,這要看你當初是怎麼簽合同的,如果他後來不給,你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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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延期乙個月,再等一下,畢竟找勞動部門需要時間,每個單位都不一樣,還有社保、醫保繳費等計算確認時間,問題不大,只要工資金額合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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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員依照法定程式辭職,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拖延或扣除雇員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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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乙個月支付離職員工的工資? 這絕對是不合法的,這是不對的,我覺得你可以先和公司商量一下,如果不行,可以去你當地的勞動部門報告情況,他們一定會幫你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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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中對連續曠工問題有專門說明,其中規定連續曠工的計算必須扣除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只有平日曠工才能計算。 正如你所說,這種情況不足以連續15天曠工,所以不能按照《員工獎懲條例》從名單中刪除。 提示: >>>More
如果雇員未能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辭職,如果雇員因雇員辭職給雇主造成一定損失,雇主可以要求雇員支付一定的補償金。 >>>More
公司總是不按時發工資,提前乙個月辭職,辭職時要結清工資,但實際執行情況要根據各公司情況不同而有所不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