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最多扣留幾天,事故車最多扣留幾天

發布 社會 2024-03-27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對於一般事故,交警應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拿到證明後3天即可取車。 因此,扣留汽車的天數一般在20天左右。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並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以收集證據為目的。 被扣押的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

    第二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需要收集證據,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並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 被扣押的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可以因需要收集證據而扣留汽車。

    第四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確定檢查鑑定結論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有關當事人領取被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駕駛證和扣押物品。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檔案。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應當在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被扣押後10日內編制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需要進行檢查、鑑定的,應當自確定檢查、鑑定結束之日起5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鑑定證明檔案。

    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調查、鑑定、重新鑑定等事項的時限比較複雜。

    但從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可以看出,當事人對被扣押的事故車輛的收集和交警編制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應當自確定檢驗鑑定結論之日起5日內完成,即: 歸還被扣押車輛的時限不得遲於收到事故證明書後5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事故車輛最多應扣押數日,一般通知當事人自查驗報告和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天內領取被扣押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而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代收,當事人產生的停車費應當限期承擔。

    依法規定,自查驗報告和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被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車輛被扣留而產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日曆,逾期未收取的,當事人產生的停車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通知當事人30日後仍未取回車輛,公告後三個月內仍未取回的,被扣押的車輛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條 第八條之八條之五十 自查驗報告和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有關各方收取被扣押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而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代收,當事人產生的停車費應當限期承擔。

    通知當事人30日後仍未取回車輛,公告後三個月內仍未取回的,被扣押的車輛依法處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事故車的滯留時間需要根據案件的處理情況確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證明,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理。 被扣押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未前來接受治療的,公告後三個月內仍未前來接受治療的,被扣押車輛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並當場發出賀字,並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當事人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 被扣押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未前來接受治療,公告三個月後仍未前來接受治療的,被扣押的車輛依法處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可以扣留65天,其中自檢驗報告和鑑定完成後60日,以及自檢驗報告和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當事人取走被扣押車輛的天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完成檢查鑑定的期限,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超過三十日,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懺悔堂。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交通事故可以拘留。 交警一般只能扣押事故車輛30天,最長扣押時間不能超過60天。

    除此之外,交警不能扣留事故車內的貨物。 交警在核實貨物的重量、體積和損失後,應通知貨物的駕駛員或車主進行處理。 沒有辦法通過。

    當事人知曉或者當事人不處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需要收集證據,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 被扣押的車輛應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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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3-27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More

15個回答2024-03-27

只有保險公司可以改變這一點,但改變並不容易,希望,謝謝。

6個回答2024-03-27

車險公司的規定,單方面事故是否只能賠償70%如下: >>>More

4個回答2024-03-27

1、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以及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確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 >>>More

5個回答2024-03-27

一般來說,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將按照你和百分之幾的比例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