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機關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

發布 社會 2024-03-2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院有執行權的主要是法院; 公安機關、稅務機關、海關有一定限度的執法權。 也有一定的強制執行權,如公安機關和地方稅務部門、工商部門、質量部門、衛生部門都代表政府執行具體的強制性權利。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由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共同實施,即行政機關和法院都可以成為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

    行政執法權的分布情況,可以按照我國《行政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進行總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原則是行政機關自身強制執行的例外"。

    這一行政強制執行制度是在總結各國行政強制執行制度歷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形成的。

    然而,在現實中,許多行政機關違反這一法定原則,濫用執法權,往往給對方造成巨大損失,如成都市雙流縣綜合管理辦公室強行拆除成都機場高速兩側廣告牌的案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在《行政強制執行法》實施之前,原則上只有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稅務、縣級以上人民才有權執行行政強制,但目前,《行政強制執行法》抽象地擴大了這一範圍,有兩種情況:強制拆除違法建築; 結構和設施。

    在滿足某些條件時強制執行貨幣支付義務。 當出現上述兩種情況,且飢餓運輸符合一定條件時,廣大行政機關有權自行執法,如交通局拍賣扣押車輛繳納罰款,國土局強制拆除違章建築等。

    法律上的廣義核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執行法第十五條:設立行政強制機關應當定期對其設立的行政強制進行審查,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不適當的行政強制。 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可以對已經設立的行政強制執行情況及其存在的必要性進行及時評估,並向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報告意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行政強制的設立和實施向行政強制的機關和實施行政強制的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有關機關應當認真研究論證,適當反饋。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行政強制執行機關主要是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具有法定的行政執行權。 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由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事人未在行政機關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由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人民法院執行。

    依法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上未執行的,申請執行的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經審查,上一級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原審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或者責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一條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和中止執行期限。 被執行人逾期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保證人的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在《行政強制執行法》實施之前,原則上只有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稅務、縣級以上人民才有行政強制執行權,但目前《行政強制執行法》抽象地擴大了這一範圍,有兩種情況:

    (一)強制拆除違法建築、構築物、設施;

    2. 在滿足某些條件時強制執行支付款項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激進政治強制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由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規定。 法律沒有規定由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有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一般包括縣級以上人民**,以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部門、海關、工商部門、稅務部門。 《行政強制執行法》規定,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各行政機關有權自行執行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執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未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的,由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執行法第三十條第五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督促當事人事先履行義務。 提醒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履行義務的期限;(二)履行義務的方式; (三)涉及金錢支付的,應當有明確的支付金額和方式; (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抗辯權。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公安、海關、稅務、國家安全等許多行政機關都有執法權,但執法範圍不同。 這取決於法律。

    行政處罰的實施作為實現行政處罰的必要手段,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何發揮執行作用的乙個重要條件是,必須有乙個具有法定許可權的執行主體,即行政執行機關。 各國關於哪些機關有權行使行政權力的規則差別很大。

    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規定,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有權執行自己的決定,而普通法系國家的法律規定,行政決定的執行權應由司法機關行使。 目前,我國法律尚無統一規定,許多法律法規規定行政機關難以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時,應向法院申請執行,部分法律法規規定行政機關自行執行。

    為規範行政處罰的執行,《行政處罰法》確立了我國行政處罰執行機關主要由人民法院組成的制度,行政機關的執行權必須由法律規定。 《行政處罰法》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逾期未繳納罰款的,按每小時罰款金額的3處以罰款;

    (二)依照法律規定,拍賣罰金、扣押財產或者轉移凍結的定金抵銷罰金的;

    (三)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清楚地表明,人民法院在執行行政處罰方面處於主導地位,而行政機關的行政執行權是有限的,除加收罰款的執行權外,查封、扣押、凍結、分配等其他執行權必須由法律規定。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只有公安、海關、稅務三個行政部門才有權查封、扣押、凍結、移送行政強制執行。

    在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措施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也就是說,對於下列措施,行政機關有權採取其中的幾項或者全部措施,但對於某類無權執行的行政機關,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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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3-21

你好,只要不是文體醫學院,幾乎所有其他學院和大學都有這個行政管理專業,這取決於你想申請哪所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