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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等待二審結果出來,但一審的訴訟費,如果是被告,需要在上訴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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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分析:一般情況下,檢方在提起訴訟時會提前支付,如果不支付訴訟費,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或自動撤訴,因此支付訴訟費非常重要,是立案的重要證據。 判決後,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已支付的,法院可以直接退還收到訴訟費時已支付的律師費。
但有時法院會讓雙方在判決中承擔一定比例的法院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支付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訴訟費用由各方承擔的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在訴訟標的物上的利害關係,決定由各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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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告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律師費,相當於自動撤訴,但民事案件的訴訟費用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如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一般在50300元起。 上訴案件受理費,在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申請時,應當預先繳納。 如果雙方當事人提出上訴,則應分別提出。
上訴人逾期未提前繳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以內通知其支付預付款。 申請費應當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規定的期限內預先繳納。 當事人逾期未繳納訴訟費用,未提出司法協助申請,或者司法協助申請未獲批准,未在人民法院規定的期限內繳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應當繳納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承擔; 當事人雙方申請再審的,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承擔訴訟費用。 原審訴訟費用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綜上所述,原告在提起民事訴訟時,不需要在提交起訴書的同時繳納訴訟費,因為人民法院不一定會立案,只有在滿足立案條件的情況下,法院才會向原告發出立案通知書。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二十二條 原告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繳納訴訟費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內繳納受理費; 反請求的,提出反請求的當事人應當自提出反請求之日起7日內繳納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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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訴訟費何時支付?
1、訴訟費用的繳納時間如下:
(一)上訴案件受理費,應當在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時七日內向法院繳納;
2)反請求,應當自當事人提出反請求之日起7日內繳納受理費;
(三)當事人在繳納受理費方面有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付款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支付。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支付辦法》第二條。
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訴訟,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支付而不支付,或者免除山中訴訟費的除外。
2、訴訟費用的支付標準是什麼?
1、不超過10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0000元以上100000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3、超過10萬元以上20萬元的部分,按2%支付;
4、超過20萬元以上50萬元的部分按繳款支付;
5、超過50萬元以上100萬元的部分,按1%支付;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付款支付;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繳款支付;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支付;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支付;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支付。
對於已經進入勞動爭議案件上訴期的民事訴訟(或勞動仲裁),無錢支付二審訴訟費用的,提問人(自然人)可以利用自身貧困的證據(如生活津貼、家庭工資收入等)向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請延遲司法協助, 減免或豁免。 >>>More